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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梧州市汽车类驾驶许可考试
科目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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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管理,确保驾驶人考试工作正常开展,近日,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梧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梧州市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路考仪收费的批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制定广西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2005】33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广西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桂价费【2008】51号)有关规定,调整汽车类驾驶许可考试科目三使用路考仪考试收费标准,其余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变。此收费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一、调整内容
汽车类驾驶人考试
科目三使用路考仪考试时,其中考领 A1、A2、A3、B1、B2、C1、C2驾驶证加收45元/人,考领C3驾驶证加收2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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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收费项目及标准不变。
二、相关要求
其他相关要求
收费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报名缴费网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和退费规定等相关内容。
实施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监(印)制的票据,收费收入严格按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监督。
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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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张君玲
校 对:黄俊兴
文 字:罗莉宁
素材来源: 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大队
看点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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