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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要晒的账,比很多人以为的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江苏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示公开清单及模板的通知》,把物业服务该公开的事项列成了清单,并配上标准化的公示表格。
需要长期公开的内容有五类:物业全体在岗人员信息,涵盖项目负责人、客服、秩序维护等岗位;物业费的完整收支账目;公共水电费的使用和分摊明细;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收益,也就是广告、车位出租这类业主共有收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明细。
过去业主看不懂,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口径不统一。同一个小区,物业公布一套数,业主自己算出来是另一套,谁也说服不了谁。
二、四张表格统一口径,每半年更新
这次通知给四类明细配了专用表格:物业费、公摊水电、公共收益、维修资金。表格要求细化到收入、支出、结余三项,数据每半年更新一次。
人员公示和收费公示的要求写得更细。人员信息要在小区主要出入口、业主微信群、物业服务App等位置长期公示;物业费、停车费、增值有偿服务费统一表格,明码标价,列清收费项目和单价。
公示的位置也有讲究。单元门口贴一张A4纸,雨天一周就烂了,业主群里发一次,三天后沉底。通知把公示载体写成了长期公示,指向的是固定的公示牌或者线上入口。
三、三个时间节点,卡在物业头上
物业刚入驻小区,5天内完成人员和收费基础信息的公示。公示信息发生变动,3天内书面公告,7天内完成新公示牌安装更新。
时长要求背后是成本。一个十几栋楼的小区,做一次完整的收支台账公示,需要财务、客服、项目负责人一起对数据,还要印刷和安装。时限定死之后,物业没法再用正在整理这样的说法拖过去。
四、公共收益为什么总扯不清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写明,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电梯广告、公共车位出租、快递柜和自动售货机的场地费,都在这个范围里。
争议通常出在合理成本上。扣多少算合理,过去没有统一口径;扣完之后剩多少、进了哪个账户、用在了哪里,业主也不容易看到。清单式公示处理的正是这一段。
江苏这份通知的分量不在表格本身。它把过去靠业主追问、靠投诉推动的事,变成了物业必须定期完成的动作:目录定了,表格定了,时限定了,业主核对起来有了对照物。
对业主来说,接下来值得做的一件事是把往年的公示留个档。等到第二年同一张表出来,两列数字一比,公共收益和维修资金的走向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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