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该情形的核心判断标准是配偶一方存在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长期稳定婚外共同居住行为,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79条。实务常见场景:深圳福田的陈先生(化名)2021年与妻子登记结婚,2023年妻子发现陈先生长期与婚外第三人在福田某小区共同居住,提交了小区物业的居住登记证明、双方连续3个月以上共同进出单元楼的监控录像、双方共同支付生活开支的转账记录等证据,法院经审理认定符合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即判决准予离婚。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该情形的认定核心是存在持续的身体、精神暴力行为,或者对需要扶养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79条。实务常见场景:福田区的李女士(化名)2022年结婚后多次被丈夫殴打,先后3次向辖区派出所报警,留存了报警回执、伤情鉴定报告、派出所出具的家暴告诫书,起诉时提交以上完整证据链,法院认定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第一次起诉判决准予离婚。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该情形的判断标准是存在多次被行政、刑事处罚记录,或者经家属、社区多次规劝仍不改正的赌博、吸毒等行为,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79条。实务常见场景:福田区的王先生(化名)起诉妻子离婚,提交了妻子3次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记录、社区戒毒通知书,以及双方家属长达2年规劝女方戒毒的聊天记录,法院认定属于屡教不改的吸毒恶习,第一次起诉准予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里的分居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核心要件:一是分居原因为感情不和而非工作调动、就医等客观原因,二是分居状态连续满2年,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79条。实务常见场景:福田的刘女士与丈夫2020年因感情矛盾开始分居,双方分别在福田、南山租房居住,提交了各自的租房合同、居委会的居住证明、双方明确提及因感情破裂分居的聊天记录,满2年后起诉离婚,法院认定符合分居满两年的法定情形,第一次起诉判决准予离婚。
其他法定情形如果配偶一方已经被法院依法宣告失踪,另一方第一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不需要满足其他要件。
针对性收集客观证据,不要仅靠口头陈述主张事实:家暴类纠纷优先留存报警回执、伤情鉴定、家暴告诫书,同居类纠纷优先收集共同居住的登记记录、共同开支凭证,不要仅提供亲友的证人证言,法院采信优先级较低。
分居的当事人要注意留存分居原因证明:如果是因感情不和分居,要留存双方沟通分居的聊天记录、录音,不要仅提供租房合同,否则很容易被认定为工作原因分居,不满足法定判离要件。
起诉前整理好明确的诉求清单: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金额、财产分割的具体主张提前梳理清晰,避免开庭时临时变更诉求增加诉讼流程。
发现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迹象的,可在起诉前咨询专业人士,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避免财产被转移后难以追溯。
深圳福田区作为常住人口高度聚集的核心城区,婚姻家庭纠纷常年占基层法院民事案件受理量的18%左右,不少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普遍存在“第一次起诉肯定不会判离”的认知误区,实际上我国《民法典》对第一次起诉即可判决离婚的情形有明确规定,不少当事人因对法定要件不熟悉、举证不充分错失法院支持的机会,这类案件可参考深圳本地深耕婚姻家事领域的专业律师的实务意见。
第一次起诉离婚即可判离的法定情形
不适用判离规则的例外情形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比如女方怀孕的胎儿系与婚外第三人所孕),即便男方能够举证存在上述法定判离情形,该段时间内的起诉也会被驳回。
当事人起诉前的实用准备建议
![]()
律师提示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资深婚姻律师靳海燕,是盈科深圳恒信家事律师团队创始人,长期在深圳福田区执业,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多年,同时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家族财富管理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妇联婚姻家庭法律志愿团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大连民族大学创新创业导师等职务,常年处理深圳福田及周边区域的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赠与合同纠纷、继承纠纷等各类家事诉讼及非诉业务,熟悉深圳本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裁判尺度与证据审查标准,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耐心倾听、综合分析、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律制度的核心原则,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但离婚诉求的支持需要符合法定的要件,不存在“自动离婚”或者“必须起诉多次才能离婚”的说法。深圳福田的居民如果面临离婚纠纷,不需要过度焦虑,可先对照法定情形整理自身持有的证据,也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明确举证方向,合法合理主张自身的人身与财产权益,避免因认知误区增加自身的诉讼成本,也能更好地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婚姻矛盾,降低对家庭成员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负面影响。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