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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托妮·莫里森斩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历史上第一位获得诺奖的非洲裔美国女作家。
诺奖授奖词评价她:“其作品充满卓识的力量和诗意的表述,把美国现实的一个重要方面写活了。”
不同于普通现实主义作家,莫里森的文字充满魔幻与神秘色彩,书中时常出现飞翔、幽灵、古老传说,有人戏称她是一位爱“闹鬼”的黑人女作家。但这些光怪陆离的情节并非凭空想象,大多源自非洲黑人古老的口头传说。
在美国现代化进程中,黑人本土文化不断被消解遗忘,而莫里森的写作,就是重新打捞这些失落的传统,帮助现代黑人寻回自我身份。
《所罗门之歌》是她的代表作,小说以“飞翔”作为核心意象,讲述富家黑人青年“奶娃”的成长蜕变。一场寻找黄金的冒险,最终演变为追溯家族起源、寻回种族灵魂的精神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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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篇的魔幻
小说的开篇就充满奇幻色彩。
1931年,北卡罗莱纳州,互惠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罗伯特·史密斯对外发布一则惊人通告:他将在2月18日下午三点,依靠自己缝制的巨大翅膀,从慈善医院的屋顶起飞,飞越湖面,抵达苏必利尔湖对岸。
到了约定的那一天,围观民众齐聚医院楼下。史密斯背着巨大的蓝色丝质翅膀站在屋顶,地面散落的红丝绒玫瑰花瓣随风飞舞,还有黑人妇女唱起古老歌谣:“哦,售糖人飞走了/售糖人走啦/售糖人掠过天空/售糖人回家喽……”
在歌声与花瓣之中,史密斯纵身一跃,张开翅膀飞向天空。这场飞翔最终以坠落死亡收场,但就在他起飞的同一时刻,慈善医院里,一个男婴呱呱坠地,他就是本书的主人公,第三代麦肯·戴德,人们叫他“奶娃”。
“飞翔”,从故事的第一页就埋下象征。
对黑人而言,飞翔代表挣脱奴役、逃离苦难、回归故土的终极渴望。史密斯肉体的飞翔走向毁灭,而新生儿奶娃,则开启了一条漫长的精神“飞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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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富带来救赎,还是带来异化?
整部小说围绕三代麦肯·戴德的家族命运展开,一个姓氏,藏着整个黑人族群的苦难记忆。
第一代麦肯·戴德,身世扑朔迷离。废奴法案颁布之后,他前去登记自由民身份。
办事的白人登记员喝得酩酊大醉,把他的出生地“麦肯”错登记为名字;当被问及父亲是否在世,他回答“已经死了(dead)”,“戴德(Dead,意为死亡)”就此成为他的姓氏。
一个代表“死亡”的名字,阴差阳错伴随家族代代相传。
拿到自由民身份后,第一代麦肯·戴德辛勤劳作,经营起一座农庄。他精通耕种,烤火鸡的手艺更是远近闻名。可一个黑人拥有富足的土地,招致白人的嫉妒与仇恨。最终,他被白人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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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惨死的一幕,被年幼的一双儿女——第二代麦肯·戴德与妹妹派拉特亲眼目睹。
父辈的死亡,彻底扭曲了第二代麦肯·戴德的价值观。在他看来,父亲的悲剧,不只是因为白人的恶意,更是财富还不够强大。只有攫取足够多的金钱与地产,拥有足以碾压他人的实力,才能免遭欺辱。
于是他拼命打拼,成为一名黑人地产大亨。他效仿白人上流阶层的生活方式,住豪宅、开豪车,迎娶黑人医生的女儿,活成了体面的资产阶级。可财富并没有带来善良与和解。
面对穷困交租困难的黑人租户,他毫不留情将人扫地出门。回到家庭,他同样冷酷:把女儿视作待价而沽的商品,将儿子当成打理生意的工具,婚姻只剩下冰冷的外壳。
他获得了物质上的成功,却一步步割裂了黑人的本土传统,内心变得坚硬荒芜。
第三代麦肯·戴德,也就是奶娃,就在这样富裕却压抑的家庭长大。因为十岁还在吸食母亲的乳汁,他得到“奶娃”这个绰号。他长相英俊,衣食无忧,顺着父亲的安排进入地产公司帮忙做生意。
表面看,他的人生安稳顺遂,但精神上十分空洞。他活在白人化的黑人家庭里,既不了解祖辈的苦难,也不懂底层黑人的挣扎,浑浑噩噩,找不到自我的归属。如果没有意外,他会沿着父亲的道路,成为又一个追逐金钱的黑人商人。
直到,他发现姑婆派拉特家中那个沉甸甸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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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种人生:被现代驯化,还是守住灵魂
派拉特,是第二代麦肯·戴德的亲妹妹,也是全书最富有原始生命力的女性。
和哥哥追求体面、追逐财富截然相反,派拉特活在社会的边缘。她没有正式工作,靠贩卖私酒谋生,终生未婚。她、女儿丽巴、外孙女哈格尔,三代单身女性相依为命,住在贫民窟。
在哥哥麦肯·戴德眼中,妹妹一家是家族的耻辱:贫穷、离经叛道,混迹酒鬼醉汉之间。但与此同时,他心底又隐秘地向往着她们的生活。
麦肯·戴德的家,富丽堂皇,却死气沉沉。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益算计,亲情早已消磨殆尽。反观派拉特的小屋,虽然穷困,却充满生命的温度。她们开怀大笑,肆意怒骂,遵从本心活着。
当祖孙三人放声歌唱,歌声会把人带回古老的非洲田野,让人想起火鸡、野兽与先民的记忆。歌声,是黑人文化鲜活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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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奶娃十分喜爱姑婆一家,时常不顾父亲的反对跑去串门,后来还和派拉特的外孙女哈格尔相恋。哈格尔比奶娃年长五岁,二人维持了十余年情人关系。
可如同他父亲一般自私的底色,终究显露出来。激情褪去之后,哈格尔对他而言,变成了“食之无味的第三杯啤酒”,他绝情地抛弃了她。
就在此时,那个神秘的口袋进入了奶娃的视线。父亲告诉他,袋子里装满黄金。
当年第一代麦肯·戴德遇害,年幼的兄妹二人逃亡山中,躲进一处山洞。第二代麦肯·戴德在山洞误杀一名白人,发现对方随身携带大量金块。
他想要拿走金子改变命运,派拉特却坚决反对:谋财害命得来的财富,不能接受。兄妹在山洞大打出手,派拉特以匕首逼走哥哥。
哥哥一直笃定,派拉特留在山洞更久,一定偷偷把金子带走了。他怂恿奶娃:把金子偷出来,父子二人对半分,拿到钱之后,便不再干涉奶娃的人生。
对奶娃而言,这袋黄金象征着一切:摆脱父亲控制的自由、独立生活的资本、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力。于是,他联合好友吉他,潜入派拉特家中盗取宝物。可打开口袋的那一刻,幻想彻底破碎——袋子里根本没有黄金,只有一具白人的骸骨。
派拉特解释,这是当年山洞里被误杀的那个人。“你杀死一条性命,不能一走了之。”带着骸骨四处漂泊,是她为当年的罪孽,进行一生的忏悔。
被黄金的执念蒙蔽双眼的奶娃,无法理解这份精神层面的赎罪。他依旧固执地相信:金子一定还留在当年的山洞。
就这样,一场寻找黄金的旅途就此开启。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寻宝之旅,最后变成了寻根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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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寻金变为寻根,揭开家族被掩埋的历史
踏上旅途,奶娃一心奔赴山洞寻找黄金。可一路走访,祖先的故事一点点浮出水面,金子慢慢变得无足轻重。
他来到祖父第一代麦肯·戴德曾经生活过的农庄。当地老人还记得他:会种桃树、擅长烤火鸡,干活的时候会放声歌唱。在刚刚解放的黑人心中,第一代麦肯·戴德代表着希望,证明黑人依靠劳动,也可以拥有土地与尊严。
但所有人都不清楚他的来处。那个“Dead(死亡)”的姓氏,是登记错误,那他原本是谁?顺着一代代口耳相传的民间传说,奶娃终于触碰到家族最古老的秘密——所罗门的传说。
传说远古时代,黑人所罗门,被贩卖到美洲为奴,但他拥有飞翔的能力。某一天,他张开翅膀,抛下二十一个孩子,独自飞向天空,回归遥远的非洲故土。
第一代麦肯·戴德,正是所罗门最小的儿子,原名吉克·所罗门。当年父亲腾空而起想要带上他,可飞行途中,吉克从天上坠落,留在了美洲这片苦难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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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落之后的吉克,遇到印第安女子“歌唱的鸟儿”,二人结合,开启了家族在美洲的命运。
“飞翔”的隐喻至此彻底清晰:飞翔,是黑人刻在血脉里对自由的渴望;而坠落,则代表残酷的现实,无数黑人被困在美洲的土地,承受奴役、压迫与苦难。
接受“麦肯·戴德”这个代表死亡的姓氏,正是吉克坠落命运的象征。哪怕坠落,可他妻子的名字“歌唱的鸟儿”,依旧昭示:纵使身处苦难,生命依旧要放声歌唱。
奶娃终于读懂家族的宿命。他不再执着于金银财宝,真正的宝藏,是被遗忘的祖先记忆、种族的文化根脉。
五、真正的飞翔,是灵魂的解放
故事的结局充满张力。好友吉他深信奶娃独吞了黄金,被仇恨裹挟,一路追杀,将奶娃逼到悬崖边上,退无可退。
此时的奶娃,早已不是那个浑浑噩噩的富家少爷。他回溯了家族完整的历史,理解了一代代黑人承受的创伤,看清了贪婪、仇恨如何扭曲人的灵魂。
面对步步紧逼的吉他,奶娃纵身一跃,从悬崖之上跳向空中。如同传说中的先祖所罗门一般,他飞了起来。
小说并没有交代结局:他会像所罗门一样自由飞向远方?还是会像早年的史密斯、先祖吉克一样重重坠落?莫里森留下开放式的结尾,只写下一句箴言:
“如果你把自己交给空气,你就能够驾驭它。”
这里的飞翔,早已不是肉体的腾空。罗伯特·史密斯追求肉体飞翔,最终走向毁灭。真正的飞翔,是精神层面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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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娃从前物质富足,灵魂却被蒙蔽。他活在黑人的身份里,却割裂种族的历史,既不被白人接纳,也无法共情底层黑人的痛苦。而当他踏上寻根之路,接纳家族全部的苦难、罪孽、记忆,找回属于黑人的文化认同,他才完成灵魂的蜕变。
财富不能带来真正的自由,仇恨同样不能。真正的自由,是记住祖先的苦难,接纳自己的身份,挣脱贪婪、偏见与仇恨的枷锁。哪怕现实世界伤痕累累,也拒绝向命运的恶意屈服。
《所罗门之歌》之所以伟大,就在于莫里森借飞翔的传说告诉我们:一个民族,如果遗忘自己的过往,就算拥有再多财富,灵魂依旧无处落脚。所谓自由,始于记住来时的路。
内容编辑: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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