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明末抗清殉国的官员,大家最先想到的都是史可法、黄道周这种名声清白的忠臣。可偏偏有这么一个人,早年被朝廷定为头号贪官,抄了家,最后却在清军破城的时候带着全家引爆火药库殉国,巨大的反差至今都让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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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就是朱大典。崇祯十四年,给事中和御史接连弹劾朱大典贪腐,朝廷下旨革职候审。两年后又给他安了个通贼的罪名抓捕归案,家产全部抄没充作军饷。
谁也想不到,仅仅五年之后,朱大典就用一场惨烈的死亡改写了所有人对他的印象。南明隆武二年,清军围攻金华,朱大典拼死死守,城破之后,他带着子孙、部下退进城中的火药库,点燃了火绳。《明史》给他一句评价:浙东死事之烈,未有如大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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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时间,同一个人,前半生是帝国著名贪官,后半生是浙东最烈殉国者。很多人说这是道德悖论,其实摊开史料就会发现,根本不存在什么反转,朱大典的贪和他的忠,本质上是同一种能力的两种结果。
关于朱大典的贪腐,各种史料记载都相当明确。明末张岱亲眼见过他在淮扬的做派,说他攫取财富就像乳虎苍鹰,捕猎不知道满足。当时的弹章和私人笔记都说他把四府的钱财搜刮干净,富可敌国。邵廷采在《东南纪事》里直接说他“饶有才,而性奇贪,多行暴虐”。
说他贪了数百万,虽然正史和弹章都没给准确数字,但有两件事是板上钉钉的。第一件,崇祯十六年抄家确实把他的家产全部充了军饷,朝廷直接把他的私产当成了财政资源。第二件,后来守金华的时候,全靠他这份家财支撑,一座无援孤城硬生生扛了二十三天,没这笔钱根本守不住。所以说“分赃数百万”这个说法,一直能流传到现在,不是没有道理的。
朱大典贪腐的位置也很有意思,他从崇祯八年开始总督漕运,巡抚庐、凤、淮、扬四府,那是大运河的咽喉,帝国钱粮都堆在那儿。明末国库空虚,军饷发不出来,朝廷默许将帅就地自己筹钱,所以淮扬那地方本来就是容易捞钱的地方。朱大典不是这套规则的例外,他就是这套规则的产物,只不过他能力太强,捞得太显眼,藏不住罢了。
说白了,朱大典这双手,能捞银子,更能打胜仗。当年平定登莱兵变,前两任巡抚一个炮打死,一个被叛军抓住,朝廷没办法,把所有兵力都交给朱大典指挥。朱大典调兵遣将,最后打赢了这场仗,这是明末少有的干净利落的胜仗。
不管是捞钱还是打仗,核心都是同一种能力:调动资源。朝廷为什么明明知道他贪还反复起用他?因为在明末那个战时财政体制下,能捞到钱和能做好后勤根本就是一回事。贪和能,在朱大典身上不是两种矛盾的品质,就是同一种能力的两种用法而已。
朱大典守金华的时候,整个南明的局势已经烂成了一锅粥。清军渡过钱塘江,方国安十万大军不战而溃,鲁监国跑了,绍兴失守,不少大臣都已经自杀殉国,就剩下金华一座孤城。从六月二十四被围,一直打到七月十六城破,整整二十三天,没有任何外援粮饷,全靠朱大典散家财撑着。
城破之后的细节,不同史料记载略有出入,有人说跟着他殉国的有二十二人,也有人说三十多口。但所有史料都一致,朱大典没有投降,没有被俘,他带着全家引爆了火药库,和清军同归于尽。当初劝他投降的是他的旧盟友阮大铖,后来阮大铖降清,还给清军指路说金华西门新筑的城墙不结实,让大炮轰那儿。旧盟友的一封劝降书,一句卖主的话,给朱大典的政治生涯画了个完整的圈。
乾隆四十年,朝廷编《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规矩是那种一生都忠烈的才能给专谥,比如史可法这些人都在卷一的专谥里。朱大典因为早年贪腐,只得了个通谥“烈愍”。据说当初礼部因为他贪腐不同意给他谥号,乾隆直接驳回,说他的气节远远胜过那些庸碌的清官。这其实已经给了朱大典最准确的定位:他虽然不清廉,但殉国的气节值得褒奖。
明末改朝换代的时候,最有意思的就是这种反差。那些天天把义利之辨挂在嘴边,一身干净没有任何污点的清流,清军一来大多活得好好的,不少人直接开门投降。比如说南京城破的时候,钱谦益这些文官领着勋贵跪迎清军,清军一枪没放就拿下了南京。反倒是朱大典这个被弹劾钉在贪腐耻辱柱上的人,带着全家二十多口把命交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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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典从来不是什么“贪官突然变忠臣”的悖论,他就是明末国家的一个典型标本。那时候的朝廷,把官员自己汲取资源当成办事的前提,等到国家崩溃的时候,自然就要这些汲取过资源的人,用自己攒下的东西给国家买单。朱大典付了全款,在义利这本账上,他不欠任何人,一分钱都不欠。
参考资料:央视网 明末朱大典殉国事迹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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