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工伤律师顾继宪!
很多工友受伤后,单位第一句话就是:"是你自己操作失误,这不算工伤。" 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毕竟是你自己不小心。但在法律上,这句话基本不成立。
工伤认的是"因工受伤",不是"你有没有错"
工伤认定,看的是三件事:是不是在工作时间、是不是在工作场所、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了伤。 只要这三条对得上,受了伤,一般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至于你操作的时候是不是失误、有没有违反操作规程、是不是自己不小心——这些一般不影响工伤认定。 法律上叫"无过错责任",说白了就是:只要你是为了干活受的伤,就算你自己有点疏忽,工伤照样认。
为什么是这样
你想啊,工人干活,谁不想平平安安?但机器、工地、路上,总有意外。如果因为"你自己不小心"就不认工伤,那等于让受伤的工友自己扛下所有后果——这不公平,也不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本意。
工伤保险的初衷,就是让因工受伤的人能得到救治和补偿,而不是去追究谁对谁错。所以,操作失误、违规操作,一般都不影响工伤认定。
那什么情况下才真的不算工伤
法律上,排除工伤的情形是很有限的,就那几类:
故意犯罪受的伤;
醉酒或者吸毒状态下受的伤;
自残或者自杀。
除了这几类,其他情况,哪怕你自己有疏忽、有失误,一般都不影响工伤认定。单位拿"操作失误"来压你,多半是想推卸责任。
工伤律师顾继宪提醒
"你自己操作失误不算工伤"——这句话,工友们几乎都听过。但记住:工伤认的是"因工",不是"无过"。 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的伤,就算你自己有点失误,该认的工伤一样要认。
我是顾继宪律师,在连云港做工伤案件。单位拿"操作失误""违规操作"当挡箭牌的事,我处理过不少。你要是也碰上单位这么推,别急着认栽,把情况跟我说说,我帮你看看单位这话站不站得住。
如果你在连云港及周边遭遇工伤,单位不愿配合申报,不清楚手上材料是否足够,可以联系我,帮你梳理证据、评估案件。也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当面免费咨询顾继宪律师。
我是顾继宪律师,专注连云港地区的工伤和工亡案件、上下班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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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继宪律师,持有企业高级合规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执业律师三重专业资格,专注疑难复杂工伤、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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