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国学刑事法律风险片刻谈
国学课程项目经营失败,能否认定收款时就具有诈骗故意?
宗教、国学刑事风险 · 诈骗罪 · 非法占有目的
国学培训、传统文化课程等项目经营失败以后,一个比较现实的刑事风险是:
公司停业了,课程没有上完,部分学费也没有退清。学员报案以后,很容易形成一种质疑——
既然最后没有履行,也没有把钱全部退回来,当初收钱是不是本来就是为了骗钱?
这种判断不能只看最后的结果。
诈骗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首先要回到取得财物时进行审查。几年以后项目经营失败,并不能当然证明几年前第一次收取学费时,经营者就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项目最终经营失败,不等于最初收款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邹凌瀚律师团队在办理宗教、国学领域诈骗案件时,对这类案件通常会特别关注经营过程中的时间节点。
一、前期真实经营,不能仅凭最终停业就认定诈骗
比如,一个国学培训机构成立以后,真实租赁了三年场地,聘请多名老师授课,课程持续开设,存在学员签到、授课视频等记录,前期收取的学费主要用于支付房租、教师工资、市场推广以及课程开发。
经营两年以后,由于招生下降、合作教师退出、房租上涨等原因,资金逐步出现困难,最终停业,并形成部分未履行课程和未退费用。
机构前期经营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凭最终的停业结果,就把前期所有收费统一评价为诈骗所得。
因为前期真实经营、持续履行以及资金实际投入经营,都属于判断行为人收款时主观目的的重要事实。
前期真实经营、持续履行以及资金实际投入经营,都属于判断行为人收款时主观目的的重要事实。
二、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后,要重新审查收款行为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前期真实经营,后期所有收款就当然不存在刑事风险。
真正需要审查的,是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以后,行为人的认识和收款行为是否也发生了变化。
例如:
机构刚刚出现资金困难时,经营者可能仍然认为能够通过继续招生、调整课程、寻找新的老师等方式渡过困难,并继续实际提供课程。
但如果发展到后期,主要课程已经停止,核心教师已经离开,资金链明显断裂,经营者本人也已经清楚认识到机构基本不具备继续履行长期课程的能力,却仍然隐瞒真实经营状况,大量销售一年甚至两年的长期课程,那么这一阶段的收费就需要单独审查。
经营困难与明知基本无法履行,不能混为一谈
刚刚出现资金困难
尝试继续招生、调整课程、寻找老师
继续实际提供课程
主要课程已经停止
核心教师离开、资金链明显断裂
明知基本无法履行,仍隐瞒情况销售长期课程
这也是邹凌瀚律师在处理此类国学机构诈骗案件时,会重点划分的一个时间界限:
什么时候只是经营困难,什么时候已经明知基本无法履行。
这两个阶段不能混在一起。
三、涉案金额不能简单按照全部收费统一计算
因此,办案时不能简单计算“公司一共收了多少钱、最后还欠多少没有退”,而应当沿着机构经营过程重新还原事实:
四、结合经营资料与资金流水,还原每一阶段的真实情况
必要时,还应当把银行流水、房屋租赁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课程签到、授课视频、招生记录以及退款记录相互核对。
银行流水房屋租赁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课程签到授课视频招生记录退款记录
重点核对的证据材料
这些材料的作用,不只是证明“公司经营过”。
更重要的是帮助判断:每一阶段收款时,行为人究竟有没有真实履行的意思和能力。
每一阶段收款时,行为人究竟有没有真实履行的意思和能力。
五、不能以经营失败倒推诈骗,也不能以曾经经营排除风险
所以,在宗教、国学领域经营类诈骗案件中,需要同时避免两个极端。
一方面,不能因为项目最后失败、学费没有退清,就倒推最初收款时已经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前期确实真实经营过,就认为后期所有收费天然合法。
不能倒推
项目最后失败、学费没有退清,不等于最初收款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不能当然免责
前期真实经营,不等于后期所有收费都不存在刑事风险。
前期真实经营,不能成为后期收款的当然免责理由;后期经营失败,也不能反过来把前期正常收费全部犯罪化。
诈骗罪真正需要判断的,不只是最后“钱退没退”“课程上没上完”。
而是具体到每一个重要阶段,甚至每一类收款:
这笔钱收进来的时候,行为人究竟准备怎么履行,又是否还具有真实履行的意思和条件。
对于国学培训、传统文化课程等持续经营型项目,这个时间节点的划分,往往直接影响诈骗故意以及涉案金额的认定。
法律声明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依据文章发布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行分析,只为普及法律和促进社会和谐。相关依据的规定如发生修订、变更或废止,本文观点可能会不成立,敬请读者注意甄别,并可与作者联系,对文章做进一步修改。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