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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大城县民营经济商会
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大民执告〔2026〕6号
大城县民营经济商会:
经检查发现,大城县民营经济商会涉嫌存在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2026年8月7日,我局依法立案调查。
经系统查询、核对材料等,查明大城县民营经济商会存在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大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大城县民政局关于未按规定参加2024年度年检及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大城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大城县民政局关于未按规定参加2025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名单的公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并参照《河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拟对大城县民营经济商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请大城县民营经济商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行政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于送达之时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行政机关提出陈述、申辩、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听证权利。
特此公告。
本行政机关地址:大城县南环西路155号
邮编:065900
联系电话:0316-5966213
大城县民政局
2026年10月9日
来源 ▏大城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 ▏大城县民政局
编辑 ▏刘宁 刘贺英 王小东
审核 ▏张俊英 贾伟
温馨提示: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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