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第二期)
为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现将部分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6年6月,接群众举报,辉县市某加油站存在工作人员未穿防静电鞋加油作业等事故隐患问题。经辉县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案例二:2026年6月,接群众举报,辉县市某加油站存在油罐卸油作业区未按规范配备防汛沙袋等防汛应急物资事故隐患问题。经辉县市应急管理局核查属实,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1000元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举报内容及渠道如下: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明白卡
以下情形,均属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核查属实后依法予以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一、矿山超层越界开采、证照过期仍组织生产或以整改等名义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的。
二、擅自在废弃厂房、仓库、农村无人居住庭院等偏僻地方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
三、施工人员在污水池、发酵池、地窖、下水道、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的。
四、从事电焊、气割、登高、电工等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关证件的。
五、企业或生产组织者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无证从事特种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
六、无证生产、储存、运输、售卖烟花爆竹的。
七、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酒后驾车等。
八、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违规充装和使用燃气的。
九、建设项目无施工许可、将项目违法转包分包、施工人员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行为。
十、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消火栓、灭火器、报警器缺失或损坏等。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12350
消防火灾领域举报:96119
交通运输领域举报:12328
建筑施工领域举报:12319
燃气领域举报:12345
辉县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
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辉县市应急管理局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