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内参丨易烊铭
10月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三部门公开征求《关于严禁制售非法电子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电子烟的五大事项进行了明确,包括:
1、电子烟雾化物应含有烟碱,不含烟碱电子烟属于伪劣电子烟;
2、通过加热系统形成气溶胶供人抽吸的雾化器属于电子烟,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3、严禁各类以医疗器械、食品等其他产品名义制售电子烟;
4、严禁互联网非法销售电子烟、发布电子烟广告;
5、严厉打击各类以医疗器械、食品等其他产品名义制售电子烟行为。
![]()
据了解,此次电子烟征求意见稿发布的背景是,近期冒用医疗器械、食品等其他产品名称、注册备案资质信息等非法制售电子烟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危害社会公众健康安全。
#国家烟草专卖局#电子烟#烟碱
风险提示:本文为内容资讯,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