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广播
据“新四军江南指挥部纪念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陈迪同志治丧小组10月9日发布: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人事处处长陈迪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26年10月9日零时在南京去世,享年9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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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同志1928年2月23日出生于江苏宜兴,1943年11月在宜兴闸口区参加新四军投入革命工作,194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11月至1946年3月在新四军江南二分区独立二团、浙东纵队、一纵队三旅八团等部队参加抗日战争,先后担任通讯员、会计、见习医务员等;1946年3月至6月在华东党校学习;1946年6月至1949年9月编入华东野战军参加解放战争,先后担任见习医务员、见习统计干事、统计员等;1949年9月至1954年9月在华东军区军械部,先后担任统计员、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干事等;1954年9月至1956年8月从部队转业至南京工学院附设工农速成中学,任党总支副书记兼共青团书记;1956年8月至1959年9月在总军械部山西753军工厂政治部任干事;1959年10月至1960年8月在湖北省机械工业厅党委办公室任秘书;1960年8月至1961年8月在炮兵工程学院附属小学任校长;1961年8月至1964年2月在炮兵工程学院政治部干部部任干事;1964年2月至1966年3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办公室支部副书记、人事秘书;1966年3月至1968年10月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司法行政处副处长;1968年10月至1969年12月在江苏省政法干校六连学习劳动;1969年12月至1978年10月在安徽省徽州地区工作。历任党案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直属机关直政组副组长、地委政工组副组长、地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其间1971年5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徽州地委常委;1978年11月至1983年12月调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政治处负责人、人事处处长;1984年1月离休。
陈迪同志从小生活在一个贫苦的家庭,其父在宜兴,是中共地下党员,家里是新四军的一个交通站。受家庭和来来往往新四军革命军人的影响,她15岁就坚决地参加了新四军,投入到了抗日战争之中。那个时期,到处有鬼子、伪军,她人小路不熟,靠着坚定的斗志,冒着生命危险完成了多次送信任务。后来,又努力学习会计和卫生知识,辗转战场,出色地完成各项部队保障任务,以热血与担当抵御外侮、保家卫国。抗战胜利后,陈迪同志随原部队被编入华东野战军参加解放战争,紧随革命洪流,不畏艰险、浴血奋战,为民族解放与人民新生立下不朽功绩。在战争年代,陈迪同志与林胜国同志(1930年参加工农红军,解放后曾任南京军区炮兵政治部主任、炮兵工程学院副政委,1964年晋升为少将)结为革命夫妻,携手投入了革命事业。1956年,陈迪同志获得独立自由奖章和解放奖章各一枚。陈迪同志始终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不渝,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党和国家建设的需要,陈迪同志服从组织安排,辗转多地履职奉献,始终坚守初心、恪尽职守,以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务实作风投身各项建设事业,不计得失、甘于奉献,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的使命与担当。1984年光荣离休后,仍保持革命本色,初心不改、风范长存。陈迪同志一生光明磊落、清正质朴,将毕生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其坚定的革命信仰、无私的奉献精神与优良的工作作风,值得永远缅怀与敬仰。
老人家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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