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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发布“避雷帖”竟逼走一条生命。网传四川宜宾高县一名女摊主被顾客差评后跳河轻生,引发热议。死者家属介绍,33岁的胡女士原本在当地摆摊卖炸串,有顾客对菜量不满,就在多个平台发“避雷帖”。随后,胡女士遭遇网暴轻生。昨天,当地政府工作人员透露,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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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顾客在社交平台上发文:“避雷某某铜锅洋芋,老板娘玩不起,嫌菜堆高了就不给加土豆”。她还表示“10块钱一份的炸菜,买一份肯定要吃饱啊,玩不起开什么店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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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相关帖文的评论区涌现大量跟风差评,摊主胡女士曾在评论区回复解释。几天后,胡女士就留下遗言:“这两天我经历了在我心中的网暴......有说服务差的,有说味道不好吃的”。她还指出,提供给这名顾客的两份炸菜“份量对得起天地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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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的丈夫介绍,这名顾客购买的10元炸菜为自选模式,有二十多种菜品任选,装满一筐后,再视情况给顾客添加炸土豆条,也就是说“菜夹多了,土豆就少,菜的分量特别多的情况下,土豆条就加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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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去世后,有网民转而质疑顾客的“避雷帖”是否写得太过分,这名顾客对此回应称:“我清楚大家的惋惜与悲痛心情,我同样深感遗憾。但我发布的仅仅是本人真实的消费体验评价,无任何恶意、无任何煽动、无任何捏造事实。我觉得我不该因为一场意外悲剧被无限追责、被全网审判”。目前,这条内容已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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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高县庆符镇政府工作人员昨天透露,警方已经介入调查,镇政府配合相关工作。高县公安局政治处也确认,目前正在联合处理此事。
一份炸串、一些情绪、一篇“避雷帖”,最后竟然引发网暴,泛滥无序的差评和攻击,最终击碎一个普通人的精神防线。
这不禁让我们困惑,消费评价有没有合理边界?顾客感觉菜量给得不够,有权基于自身体验发布差评,但体验尺度因人而异,客观理性不可或缺。而且,“玩不起”“一脸高傲的样子”“搞得好像谁欠你一样”等带有主观情绪和人格评判色彩的措辞真的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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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这起事件中,网暴是一个逐层放大的过程。从个体消费情绪的宣泄,到评论区跟风差评,大多数跟风的人甚至没有去过这个摊点消费。也就是说,他们不是在客观评价一份10元的炸菜,而是在参与一场现成的情绪宣泄。这些情绪被平台算法捕捉后放大,最终形成舆论的“泥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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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胡女士去世后,舆论枪口又迅速掉转,指向最初发帖的顾客,构成另一个网暴的循环。从跟风差评到跟风讨伐,一场网暴带来的愤怒和恐惧,能靠另一场网暴来平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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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胡女士的遗言令人唏嘘:她16岁不到就离家打工;摆了四年多的摊子,是全家生计依靠;常年每天睡眠不足6小时。蜂拥而来的差评让她备感委屈,最终情绪积压成绝望、酿成悲剧。那么,这名发“避雷帖”的顾客需要为结果担责吗?不经实际消费就跟风谩骂的陌生网民有没有过错呢?这件事情当中,推波助澜的平台算法有没有放大恶意呢?律师岳雪飞指出,差评可以发,但要基于客观的表述,即便语言表达比较苛刻,也不构成侵权,正常情况下,也不需要对商家轻生死亡的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而跟风谩骂的网友,不论有没有实际消费过,都不影响法律责任的认定。只要是发表谩骂、捏造事实诋毁摊主的,就要独立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不存在“法不责众”的说法。
按照民法典规定,可以要求平台删除、屏蔽这些跟风差评的账号,如果平台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那么就要对扩大的损害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上,差评引发“网暴”的事例已经屡见不鲜。在江苏宿迁,一名消费者因网购物品与商家发生纠纷,多次辱骂客服,在评论区使用“黑心商家”“骗子”“迟早倒闭”等侮辱性措辞。最终,法院认定消费者构成名誉侵权,判决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还有更恶劣的。去年,深圳一家网店突遭差评经营受干扰,两名“职业差评师”以“帮忙删差评”为条件,向商家索要3万元“好处费”。法院审理后,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差评也有法律边界,而真正击穿当事人心理防线的,是差评发酵后衍生出的网络暴力,网暴属于侵权行为,已不是差评的“升级版”了。
消费者正当维权有“差评”自由,但是要守住怎样的边界?旁观者有“吃瓜”自由,但是否有权随意评判?律师岳雪飞建议,经营者不要独自承受精神压力,要和家人沟通,积极寻求家人朋友和有关机构的帮助。
而对于网民来说,无论在现实世界还是网络虚拟空间,都要依法合规地生活和发表言论。既不能纵容任何形式的敲诈勒索,也不该放任网络暴力吞噬无辜的个体。每一次键盘发言,都要遵循法律法规画下的边界,不可随意发泄情绪招致法律风险。
至于网络平台,也要切实履行自己的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及时制止网暴。平台算法不能过度聚焦一些过于极端的个体个案、带动不明真相的网民发表极端评论甚至造成不堪设想的后果。
看看新闻记者: 严相莉 陈昱卉 阮丽
编辑: 阮丽 陈昱卉
责编: 严相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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