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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下午3时许,香港大埔广福道70号周生生金行,一名约40岁男子佯装顾客,声称要购买金链。职员取出一条重一两多(逾37.4克)、价值约7万港元的金链供其试戴。男子拿到金链后,夺门而出,朝广福里方向逃走。警方将案件暂列“盗窃”,正追缉涉案男子。
为什么还没抓到?
首先要澄清一个误区:不是“还没抓到”,而是“刚刚发生”。案件发生在10月14日下午,警方需要时间调取监控、追踪轨迹、锁定身份。香港警方近年对这类案件的破案速度,其实相当快。
支撑这张追缉网的,是香港推行多年的 “锐眼计划” 。截至2026年1月,全港已安装约5000支闭路电视镜头,接入约6000支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的镜头。这套系统已协助警方侦破899宗案件,包括6宗谋杀和30宗抢劫。
更直观的对比:去年红磡价值5900万港元的黄金加工场劫案,警方靠沿途监控几天内抓获14人,全数追回黄金。今年3月,观塘30公斤金粒被调包案,警方在接报数小时内锁定全部嫌疑人身份,当天抓获两人,追回全部黄金。相比之下,一条7万港元的金链,在近年香港黄金大案里几乎是“低到离谱”的涉案金额。
为什么不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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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会问:抢走东西,不就是抢劫吗?
在香港法律中,“盗窃”和“抢劫”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根据《盗窃罪条例》第10条,抢劫罪要求“在偷窃前或偷窃时,为偷窃的目的向任何人使用武力,或使或试图使任何人害怕会在当时当地受到武力对待”。
本案中,男子是趁职员不备,抓起金链就跑,没有对职员使用武力,也没有以武力相威胁。因此警方暂列“盗窃”。盗窃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而抢劫罪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为什么有人觉得“在香港更难抓”?
这种印象可能来自过去的“南亚帮”劫案。2017年前后,香港发生多起涉及南亚裔匪徒的珠宝劫案,部分案件因语言障碍、社群不合作、监控覆盖不足等原因久未侦破。
但那是2017年。2026年的香港,街头监控密度已经完全不同。截至2026年中,“锐眼计划”已协助侦破超过1400宗刑事案件。警方还在研究将私人商业机构的闭路电视接入系统,进一步扩大覆盖。
真正让贼“跑不掉”的,从来不是贼自己,是技术在进步。
一条7万港元的金链,在监控密布的香港街头,几乎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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