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上这条视频,标题已经把结局写成了捷报:华北某地一起“隔空强奸”案,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这是伟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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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X扬律师说,一审量刑偏重;案子叠着未成年、网友、远程工具几层;证据主要是聊天、转账和操控痕迹;二审法官死活不愿见面,后来书面审了可视化图表,以“原判决事实不清楚”发回。
所谓隔空强奸,把隔空猥亵、网恋、见面、没见面、不满十四周岁“自愿也构成”,焊成一个可以随口扩大的口袋。胁迫若只存在于聊天框,奸淫若只存在于一方陈述,卷里没有同步录音,法院仍然下得去手。
知心姐姐不是某一个女法官。它是一种认识论:谁更像受伤的人,谁的话就是事实;谁被指认为强者,谁就先承担证明自己清白的义务。刑法上的证明责任本来在公诉一方,坐堂的方式却把它翻了过来。陈述可以反复,矛盾可以理解为创伤,沉默可以理解为害怕,异议本身像是二次伤害。即便放个屁,那也可能是强奸者造成的。
法官不审事实,审的是自己有没有显得足够心疼。心疼一旦成为判案的道德,诬告就不再是险路,而是一条被体贴过的路。
诬告已经不是传闻。女儿指控父亲、一审把人送到无期徒刑,二审当庭承认是编的——这种案子能走完一审,说明卷宗可以在几乎没有客观证据时闭合。大同那类订婚、同居、财物搅在一起的案子,法院更愿意把一段关系收成“她事后不愿承认的同意”,也不愿承认同意曾经存在。
隔空是同一逻辑的远端:身体可以缺席,叙述不能缺席,于是叙述代替身体。罪名越重,知心姐姐越觉得自己在拯救;罪名越重,诬告的收益越高,成本越低。横行不是道德突然坏了,是这套判法在奖励说谎。
人怎么会谎成这样,法院又怎么会信成这样?因为人先被原子化,再被异化。
第一层,法律把距离、年龄、后悔、叙述捆成一个几乎无法证伪的强奸
第二层,法院以知心姐姐自居,把公诉证明变成了情绪鉴定。
第三层,原子异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原告和被告:没有集体的人,最容易把另一个人做成敌人,也最容易被一份陈述毁掉。
发回重审改变不了这个结构。只要知心姐姐还在堂上,只要一句事后的叙述仍比事实更有重量,诬告就会继续被办成正义。隔空强奸案,层出不穷,愤怒永远无法抵消现实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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