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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丹桂飘香。
10月16日,长沙市第一中学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内座无虚席,同学们的目光齐刷刷投向讲台。
台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坚第三次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与同学们面对面聊权利、辨风险、明底线。
法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作为青少年,享有哪些专属权利?当权利受损、遭遇侵害、面临困境时,法律又将怎样为同学们撑腰?
一场生动的法治对话就此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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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处处藏着法律
“同学们,你们运用过法律吗?”课堂开始,陈坚就抛出一个问题。
一名男生率先站起身分享经历:“国庆节,我和家人到邻省旅游,提前在平台下单预订酒店。可我们抵达后,店家却要临时涨价,拒绝按订单办理入住。当时,我们提出两个方案,要么按订单安排我们入住,要么退一赔三并且协助我们另行安置酒店。最后,酒店安排我们正常入住。”
陈坚笑着点头,为回答问题的同学送上法官造型的手办摆件,报告厅里的气氛瞬间活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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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陈坚肯定地说:“这位同学抓住了合同契约的核心。网络平台下单成功,买卖合同即成立生效,商家不能单方面涨价、毁约。契约精神,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
“生活里的消费、出行处处藏着法律。”陈坚继续说:买文具,是订立买卖合同;遵守红绿灯,是践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遭遇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家长和公安机关,就是在用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看见别人受侵害,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挺身而出,背后则关联着民法典中见义勇为、正当防卫等规定。
讲到法律体系时,陈坚打了一个生动的比方:“如果把我国法律体系比作一棵大树,《宪法》就是树干,赋予公民最基础、最重要的权利,其他法律都是树干上长出的枝与叶。”
这让不少同学恍然大悟。原本分散、抽象的法条,被串成了一棵清晰的 “法治树”。《宪法》《民法典》《刑法》《反家庭暴力法》《义务教育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再加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层层展开,像一张细密的安全网,覆盖着少年成长的不同阶段。
“原来法律不是只有打官司才用得到。” 一名高一学生在笔记本上写下这句话:“生活处处都有法律,学会看懂法律,就是学会保护自己。”
少年审判惩罚挽救
“犯罪时不满18周岁,但等到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乃至开庭审理时,行为人已经年满18周岁。那么,法院究竟应当按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来审理?”讲到刑事审判,陈坚抛出的问题让现场气氛更加活跃。
一名男生抢先作答:“我觉得应该按未成年人处理。因为实施犯罪的时候,他还没有满 18 周岁。虽然开庭的时候成年了,但犯罪发生时,他的心智还没有成熟,所以应当按照未成年人来审理。”
紧接着,一名女生起身,提出不同思考:“我的想法不一样。他作案时虽未成年,但等到案件审理时已经年满 18 周岁,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我认为可以酌情结合他当下的心智水平考量如何惩处。”
看着同学们一来一回的讨论,陈坚欣慰地笑了笑,随即给出答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本解释所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这一规定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认定的核心标准——“行为时年龄标准’。”
随后,陈坚详细拆解了刑事责任年龄分层规则:已满 16 周岁承担全部刑责,未满 18 周岁案件从轻减轻,不适用死刑;已满 14 不满 16 周岁,对故意杀人、抢劫等 8 类重罪追责;已满 12 不满 14 周岁,实施严重暴力犯罪,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追诉;不满 12 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之后,陈坚又讲了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15 岁的小路持刀抢劫,同案的小景负责望风,属于从犯。小路被依法判处刑罚,小景有悔罪表现,适用附条件不起诉,一年考验期严守规矩,最终不起诉,凭借努力考上大学。
而另一名少年小蒋,在抢劫案件中获得谅解,却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实施违法犯罪。法院综合考量主观恶性与再犯风险,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同时,对小蒋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对小蒋开展判后有效跟踪帮扶。
“少年审判既要成为对失足未成年人惩戒处罚的公堂,又应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 陈坚的语气放缓,“宽容,但不能纵容。对主观恶性深、屡教不改的,该惩处的必须依法惩处;对真心悔改、有挽救可能的,也要给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
听到这里,不少同学轻轻点头,小声说:“以前觉得未成年人犯罪就是‘年纪小’,不懂事 。现在才明白,法律有温度,也有尺度。”
网络里的青春陷阱
网络,是当代青少年认识世界的窗口,也暗藏诸多陷阱。课上,陈坚用大量鲜活案例,聚焦网络空间风险,为青少年敲响警钟。
不法分子伪装星探,以挑选演员为诱饵,诱导多名未成年女生拍摄裸照、不雅视频,触犯猥亵儿童罪;网络暴力、畸形饭圈文化不断向青少年蔓延,乒乓球赛事期间,多名未成年人在网上辱骂教练员,被警方行政拘留、批评教育;电信网络诈骗专门瞄准未成年人设局,免费游戏皮肤、电商退款、红包返现等套路层出不穷......
讲起这些案例,台下同学开始窃窃私语。显然,这些场景并不只存在于新闻里,而是真实发生在同龄人身边。
“骗子很懂你们的心理。” 陈坚提醒,“他们会利用你们害怕家长批评、担心账号被封、想占小便宜的心理,一步步把你们拉进去。”
“2025 年帮信罪案件中,在校学生占比高达 25%。”陈坚提到,不少学生被 “轻松兼职、赚零花钱” 迷惑,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微信账号,结果成了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人。有初中生帮赌博平台 “跑分” 被判缓刑,失去中考资格;有高中生出租微信账号参与裸聊敲诈,违法记录永久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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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一出来,不少同学抬头看向讲台。对他们来说,“帮信罪” 可能是一个陌生名词,但 “出租账号”“兼职赚钱”“免费皮肤”,却是离日常很近的诱惑。
“不能耕而欲黍粱,不能织而喜采裳,无事而求其功,难矣。”课堂最后,陈坚引用《淮南子》中的句子告诉同学们,天下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看似轻松的零花钱背后,可能连着电信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犯罪。青春最宝贵,不能因为一时糊涂,在人生白纸上留下违法记录。”
一场有温度的对话
一个多小时的课堂,融案例、互动、思考于一体,让同学们意犹未尽。
走出报告厅时,同学们三三两两讨论着课堂上的案例,有人在说网络诈骗,有人在讨论刑事责任年龄,有人在感叹 “原来法律离我们这么近”。
“法治划定了自由的边界,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法治守护合法权利,是自由的坚实保障。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要尊崇、学习法律,争做守法公民。” 一名同学说,“今后上网、与人交往,我都会多一层风险预判,守住行为底线。”
还有同学谈及课堂感受:“这场互动课,打破了我对法律的刻板印象。陈副院长十分亲和,我起身答题时,他温和专注地倾听,让我感受到法官并非高高在上。这堂法治课,也让我重新思考未来的专业方向与职业理想。今后,我也想当一名法官。”
长沙市第一中学党委委员、副校长王军认为,“陈坚院长连续三年送法进校园,把一线的真实案例转化成课堂故事,帮助孩子们建立了法治思维,学会了预判风险,系好了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在长沙市第一中学校长羿莎看来:“对于同学们来说,这一堂课的收获,或许不是学会了多少法条,而是第一次真切地意识到,法律不是别人的故事,而是保护自身成长的铠甲。”
以司法微光,守护少年向阳生长;以法治之力,护航青春逐梦远航。近年来,湖南法院纵深推进法治副校长履职全覆盖,全省 1700 余名法官走上中小学法治教育 “三尺讲台”。
从省高院领导带头下沉普法一线,到遍布三湘校园的法治课堂,一场场面对面的法治对话持续开展,也让法治种子不断在湖湘少年心底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来 源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何淼玲 曾雨田 见习记者 雷孜研 通讯员 孙林发 杨涛江明郡)
一审 :雷孜研
二审:曾雨田
三审:杨湛
微信改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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