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药监局
摘要:近日,江苏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通知,江苏联环颐和堂中药有限公司因 药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和数据不真实,且情节严重被处罚2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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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江苏联环颐和堂中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苏药监扬处罚〔2026〕26号
违法行为类型:药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和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时构成《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
违法事实:江苏联环颐和堂中药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过程控制记录和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时构成《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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