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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串通报价的违规交易行为,且整改不到位,属于拒不改正情形。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该办于10月14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 55万元罚款。
据了解,江苏国信能源销售有限公司系江苏省属国企江苏省国信集团旗下企业,作为江苏国信控股电厂的燃料集中采购平台,负责开展燃料的统购统销、集中调运等工作,统筹协调燃料的采购、储运与销售,降低电厂燃料成本;同时,作为江苏国信旗下的专业售电服务公司,可进行不限量电力交易,承接江苏省电力市场中二类用户的电力销售和结算业务。
来源: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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