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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高质效办好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新闻发布会,发布10件典型案例。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2024年10月,最高检部署开展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专项活动。两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870余件,其中,最高检向最高法提出抗诉55件。
在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方面,全国检察机关聚焦趋利性执法司法、“过罚不当”、违反“一事不再罚”等问题,同期共办理相关案件3900余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雪樵以一起“小过重罚”案件,介绍检察机关如何监督纠正“过罚不当”问题。王某用自驾车招揽1名乘客、收取车费7元,被交通运管部门认定为“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罚款及加处罚款共计4万元。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处罚程序违法,但未予撤销。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处罚已超出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应受处罚的限度,属于“小过重罚”,遂提出抗诉予以监督纠正。
除了监督个案,检察机关还推动行政主管机关完善执法机制、统一执法尺度。某地检察院与相关部门会签会议纪要,构建防范“小过重罚”协同机制,促成20余件情节轻微案件减轻或免于处罚,共减免罚款270余万元。
重复处罚也是监督纠正的问题之一。某酒业公司因酒瓶外包装违反相关规定,被罚款10万元并全额缴纳后,又因同一行为被另一辖区行政主管部门罚款28万元。公司针对后一次处罚提起诉讼,法院以调解方式将罚款减为3万元结案。检察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行政机关撤销该次罚款决定,并退还相应罚款。张雪樵指出,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法的明文要求。
行政生效裁判监督也涉及工伤、养老等民生问题。两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工伤认定及赔偿、工龄漏算、养老金补发等社保领域案件2600余件。
例如,郭某某因工受伤,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却以计件计酬等合同条款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定双方属于劳务关系,撤销工伤认定。检察机关调查发现,郭某某从事公司主营业务,长期服从岗位安排和考勤管理,虽签订计件计酬“劳务协议”,双方实为劳动关系。经依法抗诉、法院再审,郭某某获得工伤赔偿款15.5万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有一起退休工龄核定案件。朱某某退休后发现被漏算4年工龄,提起行政诉讼未获支持,随后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调阅档案70余本、职工社保卡300余份,翻阅近百本40年前的手写会议记录,查清漏算工龄的事实,提出抗诉,推动行政机关重新核定。
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法律公正和权威的案件,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原标题:《检察机关两年抗诉870余件,纠正“小过重罚”和重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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