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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一条微信,一对龙凤胎,还有一场打了快两年的官司。
2021年11月22号,上海刚下过一场雪。袁圆去一个校友的公司办事,在那儿撞见校友的朋友张博。
中午一桌吃饭,张博随口说自己的工厂在南通。一听是老乡,两人就互加了微信。
一来二去,好上了。袁圆那会儿正办离婚,交往之初就跟张博把话挑明了。
过了一阵,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她常往他公司跑,直到有回听他员工嘴里漏了一句:咱们张总,可是有家室的人。
袁圆当场懵了,她提出分手,张博没答应。
2023年5月,袁圆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告诉张博。张博的态度很干脆:不要。袁圆不肯。俩人就为这事,反反复复吵。
2024年1月,孩子落地,是一对龙凤胎。出生证上,父亲一栏写着张博的名字。那一年袁圆43岁。
43岁怀双胞胎,医学上叫高龄产妇,妊娠风险写在明面上。她还是决定生。
张博这边的应对,是一套严丝合缝的"不认"。孩子一出生,他不承认亲子关系,抚养费一分不出。
袁圆没办法,自己掏腰包委托苏州一家机构做了DNA鉴定,报告写得很清楚:支持张博是两个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她拿着这份报告,2025年1月在南通立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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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张博甩出一份材料——2022年11月12日,袁圆跟上海一家医疗科技公司签的《助孕协议》,还有收据。
他的意思很明白:你这孩子是人工试管来的,跟我没关系。所以他坚决不同意做司法鉴定。
法院给了他机会,去抽血。整整两次。
一审,他拒做亲子鉴定。到了二审,他反倒主动申请要做,袁圆也同意了。
法院委托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结果呢?张博没按期缴鉴定费。鉴定机构一纸退案说明甩回来:当事人拒不缴纳鉴定费用。
一个管着工厂的董事长,掏不出一笔亲子鉴定费。
判决书写得毫不客气:他自己申请鉴定,又拒不缴费,导致鉴定做不成,这个举证不能的后果,他自己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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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说得很清楚:一方起诉要确认亲子关系,拿出了必要证据,另一方拿不出反证又拒绝做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认这一方的主张成立。
袁圆手里的"必要证据",不止那份DNA报告。
俩人聊天记录里,聊过孩子性别,聊过给孩子取名;她怀孕后,张博嘴上一直说不要,可2023年7月,他还专门让袁圆写了一份保密保证书。
法院的解读是:这份保证书“足以表明双方曾有较为明确的生育意愿”。一个要求对方保密的人,心里清楚这件事跟他有关。
2026年7月,南通中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确认张博跟这对龙凤胎有亲子关系。
判决书里还有一句很重的话:张博在自己有家庭的情况下,跟袁圆保持婚外性关系,违背公序良俗,这段关系本身要作否定评价。
可孩子已经生下来了,把亲子关系明确下来,孩子才有身份认同,才有归属感。
血缘这关,法院帮她过了。
可接下来那关,法院管不了。孩子快三岁了,户口落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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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圆想让孩子随自己落南京,派出所一句话堵回来:这种情况,必须孩子爸爸同意,上户那天爹妈得带着证件亲自到场。
她找张博,电话不接,微信拉黑,短信石沉大海。
记者联系上张博,他的回应是:"小孩跟我有没有关系,现在还没搞清楚,我没办法表态。"
他还补了一句——二审判决,不代表他放弃申请再审的权利。
你看,他当初那句"打掉",和后来那管不肯抽的血,摆在一块儿看,说的其实是同一件事:他不想认。
法院能判亲子关系,判不了他乖乖走到派出所窗口前,签那个字。
一顿饭吃出的瓜,最后落在两个快三岁的孩子身上。
这笔账,到底该怎么算?欢迎评论区里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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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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