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港宣传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厉打击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规范城市管理领域行业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市容管理方面。在便民摆摊点周边垄断摊位、强占经营点位,以威胁手段排挤其他经营者等问题线索。
(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在城镇供水、燃气、污水处理、市政设施等领域,存在强装强拆、强买强卖、控制市场、强迫收取“保护费”,以及违规经营燃气等情形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城市管理执法领域。以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或阻挠正常执法活动;违规干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为占道经营等行为提供庇护、充当“保护伞”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四)充当“保护伞”问题。城市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履职不力,包庇、纵容行业黑恶势力,放任突出乱象;违规干预工程招投标、项目审批、工程验收、资金拨付、执法监管等环节,为不法企业和个人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五)其他方面。城市管理领域其他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对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严格执行线索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报复陷害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二)举报线索须真实客观、内容详实,尽量明确具体事发地点、涉事主体、时间经过、关键证据等信息,便于核查处置,并注明举报人联系方式。
(三)已由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受理,或已申请行政复议、司法程序的相关线索,不纳入本次线索征集受理范围。
(四)对核查属实的涉黑涉恶线索及行业乱象问题,将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从严整治;涉嫌违纪违法或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举报邮箱:szfgk00@163.com。
(二)来信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1111号,邮编:537100
贵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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