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日,滁州市琅琊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电话响起,电话那头,吴某操着浓重方言满是焦急,“我儿子因病去世了,孙子有精神残疾,小孩母亲把孩子扔给我老两口照顾,我需要法律援助。”针对吴某在异地法律援助需求,工作人员立即引导其添加微信,启动法律援助“微服务”(包括微信一对一法律咨询、指导法律援助申请、跟踪案件办理进程等),添加微信后,工作人员详细了解老吴的情况,指导老吴将身份证、低保证、户口本、残疾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发送至工作人员微信。并根据老吴的情况,将法律援助申请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回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等电子材料填写完整后发给老吴,确认无误打印后,工作人员指导其签署手续,同时告知其将材料邮寄地址。
3月5日,老吴通过快递将申请材料寄达中心,中心当即通过其法律援助申请,并当场指派律师办理。针对老吴家的特殊情况,法律援助中心于4月10日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诉讼。2026年8月,琅琊区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孩子生母监护人资格,指定吴某及其妻子为孩子监护人,由孩子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8月底,老吴与中心工作人员微信联系,因孩子母亲不履行法院判决,向中心求助,中心在10月安排承办律师代为申请强制执行。
近年来,琅琊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异地人员申请不便的痛点,创新推出法律援助“微服务”,通过微信一对一指导申请、电子材料预审、邮寄受理等方式,实现“远距离、零跑腿”维权。2026年累计通过“微服务”办理农民工追索报酬、变更抚养权、劳动争议等案件8起。针对本地残疾、疾病等无法现场处理法律援助事项的群众,开展上门代办服务15人次。就劳动领域、婚姻家庭中侵害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利益的29件案件向检察院申请了支持起诉。(夏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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