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名及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应当从允许药品进口的口岸进口,并由进口药品的企业向口岸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海关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办理通关手续。无进口药品通关单的,海关不得放行。根据上述规定,药品系限制进口的货物、物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偷逃应缴税额,同时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通过“水客”藏匿不向海关申报的方式将药品走私入境,该行为既未履行进口药品通关程序,又偷逃了应缴税款,根据前述规定应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中处罚较重者定罪处罚。
![]()
二、量刑标准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量刑主要是依据偷逃应缴税款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量刑为:偷逃税款10到50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税款50到250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税款25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量刑为:偷逃税款20到100万,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税款100到500万,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逃税款50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详见下图:
![]()
![]()
三、案例评析:广州誉某公司、苏某晋、史某琼、黄某桦、李某飞走私普通货物案
1.案情简介
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苏某晋明知自己没有进口药品许可证,从土耳其购买药品后委托史某琼代理报关入境。史某琼又委托广州誉某公司的实际负责人黄某桦代理报关。黄某桦再委托李某飞等人通过“水客”将药品走私入境。苏某晋根据史某琼的通知将药品发往“水客”指定的香港仓库,药品由澳门“水客”走私入境至珠海后,再邮寄给苏某晋。
经统计,黄某桦通过李某飞走私进口药品35048盒,通过“深圳三合陈某”走私进口药品5950盒。经海关核定,李某飞走私药品偷逃税款共297452.35元。苏某晋、史某琼、黄某桦走私药品偷逃税款共363102.35元。
一审期间,苏某晋、黄某桦分别向侦查机关退缴违法所得363103元、363102.35元,李某飞表示愿意以其取保候审保证金1万元用于退缴违法所得。
2.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分析
史某琼、广州誉某公司、苏某晋、李某飞等逃避海关监管,通过“水客”携带等方式走私药品入境,偷逃税款数额较大,黄某桦是对广州誉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广州誉某公司、苏某晋、史某琼、黄某桦、李某飞的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广州誉某公司面临的刑罚应为罚金;苏某晋、史某琼、李某飞面临的刑罚应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黄某桦面临的刑罚应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本案系共同犯罪,上述罚金应由广州誉某公司、苏某晋、史某琼、李某飞分担。
考虑到广州誉某公司、苏某晋、史某琼、黄某桦、李某飞均认罪认罚;苏某晋、黄某桦、李某飞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法院决定对广州誉某公司、苏某晋、史某琼、黄某桦、李某飞均从轻处罚。
3.裁判结果
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广州誉某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史某琼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苏某晋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黄某桦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某飞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
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秉承“专业、敬业”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二审改判等成果。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