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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绍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多则土地征收消息,涉及嵊州甘霖镇锦秀村、诸暨市陶朱街道张乐社区和红门村、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村等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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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嵊征预告〔2026〕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甘霖镇人民政府实施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2026-04号(工业)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锦秀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甘霖镇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038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甘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6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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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嵊征预告〔2026〕6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甘霖镇人民政府实施嵊州市甘霖镇锦秀村2026-05号(道路及绿化)地块建设项目,拟征收锦秀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甘霖镇锦秀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792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甘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6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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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朱街道26-012号用地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陶朱街道26-012号用地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征收地点
位于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张乐社区
2.项目名称
陶朱街道26-012号用地土地征收
3.征收单位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4.项目概要
因诸暨市人民政府实施陶朱街道26-012号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张乐社区农民集体土地。
经勘测,诸暨市人民政府征收陶朱街道张乐社区土地共1.1964公顷,其中可调整养殖坑塘0.5191公顷,农村宅基地0.6773公顷。
该地块权属归陶朱街道张乐社区所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6年10月28日止;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浙江振邦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7590135
电子邮箱:721608831@qq.com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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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朱街道26-505号用地土地征收社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9〕53号)、中共诸暨市委办公室、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委办〔2020〕1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陶朱街道26-505号用地土地征收项目社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征收地点
位于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红门村
2.项目名称
陶朱街道26-505号用地土地征收
3.征收单位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4.项目概要
因诸暨市人民政府实施陶朱街道26-505号用地建设项目,拟征收红门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地块土地总面积4.5381公顷。
经勘测,诸暨市人民政府征收红门村土地总面积4.5381公顷,其中4.0601公顷为农用地(旱地0.6349公顷、果园0.0508公顷、乔木林地2.2217公顷、竹林地0.3785公顷、灌木林地0.3074公顷、其他林地0.0680公顷、坑塘水面0.0758公顷、田坎0.0847公顷、其他草地0.2383公顷),0.0014公顷为建设用地(空闲地0.0014公顷),0.4766公顷为未利用地(裸岩石砾地0.4574公顷、裸土地0.0192公顷)。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内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实施是否支持;
(2)项目实施对您生活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项目实施是否影响您的利益,有何诉求;
(5)对本方案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于2026年10月28日止;本次公示意见可通过电话及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单位名称:浙江振邦地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7590135
电子邮箱:721608831@qq.com
诸暨市人民政府陶朱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21日
新昌县人民政府发布一则撤销征收土地预公告——
关于撤销征收土地预公告(新昌县澄潭街道梅渚村2026-1号地块)的公告
因征收计划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将该项目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新征预告〔2026〕34号)予以撤销。
特此公告。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1日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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