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姚箬君
小区公共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如果有人私自霸占、长期独占怎么办?10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近日,成都大邑县法院妥善调处一起公共车位使用纠纷,引导业主厘清共有车位使用规则,化解矛盾。
据悉,成都某小区公共车位紧张,业主李某长期占用一处公共车位,不让业主王某停放车辆。王某多次与其沟通,但问题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双方矛盾逐步激化,王某于是起诉至大邑县法院。
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向李某讲清小区公共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能由个别业主长期独占使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体谅大家停车难的现实困境。“公共车位是大家共享的资源,有序停放,邻里之间才能少些争执、多些和睦。”经过法官反复沟通劝说,李某同意按照先到先停的规则使用公共车位,不再私自占用。法官同时提醒物业,做好停车秩序引导,及时化解停车矛盾。
法官提醒,小区公共车位归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业主无权私自霸占、长期独占。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停车管理约定,遵循先到先停原则,文明有序停车,共同维护和谐的小区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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