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新修订的《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正式实施。这条新规里有一个很实在的亮点:对通过上门推销、会议营销、健康讲座、免费义诊、免费体验等方式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的,老年人收到货后7天内可以无理由退货。说白了,就是给老人买保健品加了一道“反悔”的保障。
这个条款针对的,正是多年来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保健品乱象层出不穷,老年人是受骗最集中的群体。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印象:社区里隔三岔五就有人组织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台上“专家”讲得天花乱坠,台下老人听得心动,最后在推销员的热情攻势下稀里糊涂掏了钱。买回来一堆号称“包治百病”的东西,到底有没有用,老人往往说不清。
这类骗局为什么难以防治?关键就在于信息不对称。老年人获取信息的渠道少,对网络、对真假辨别都相对吃力,又格外看重推销员那几句嘘寒问暖,听人家喊几声“叔叔阿姨”,比什么宣传都管用。而过去老人一旦发现被骗,维权又特别难:举证难、退费难、找人也难,很多时候只能自认倒霉。
这次立法的价值,是把保护的时间点往前移了。过去是事后维权,老人受骗了再去投诉、去退款,路长坑多;现在干脆在源头上给一段冷静期。7天无理由退货,不需要老人证明产品有问题,只要不想要了、后悔了,都可以退。专门针对保健品会销这个老年人最容易被套牢的环节,广东立法的思路很明确:在双方信息、地位明显不对等的交易里,法律应当主动向弱势的一方倾斜,给老人多留一道退路。
更值得肯定的是,这个条款没有“一刀切”。它把适用场景严格限定在上门推销、会销、讲座、义诊、免费体验这些高风险业态里,同时要求商品完好、赠品一并返还。这样一来,正常的保健品买卖不受影响,保护的火力却精准地集中在了骗局最容易发生的地方,分寸感拿捏得不错。再看这部条例的其他内容,从禁止大数据杀熟,到自动续费要显著提醒、容易取消,再到这次为老年保健品设“冷静期”,其实都指向同一个价值取向:不管技术多先进、营销多花哨,都不能拿消费者当“待宰的羔羊”,尤其是像老年人这样的信息弱势群体,更要让他们买得放心、退得安心。
当然,将条款写入法律只是第一步。真正能不能落地,得看后续的执行情况。比如,线下的会销活动怎么备案、怎么追溯到商家?老人要退货却被拒,12315和消委会能不能快速帮上忙?有些商家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换个“马甲”接着搞会销,这又该怎么查、怎么罚?制度的善意,最终得靠一次次兑现的退货、一笔笔追回来的养老钱来体现。如果只有纸面上的权利,没有执行上的力度,这条新规就容易变成空文。
广东这剂“后悔药”,算是给老年人守护钱袋子开了个好头。也希望其他地方能借鉴这个思路,把对老年消费者的保护做细做实。法律多想一步,骗局就少钻一个空子;制度多实一分,老人的晚年就能多一分安心。
![]()
闪电新闻记者 林月梅 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