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要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材料,机构受理后会审核、出具受理文书,再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认定决定,并把文书送达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社保部门通常要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为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郭轻松律师。
一、工伤认定到底怎么认定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认定标准有哪些
工伤认定标准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认定怎么申请
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如下:
(1)对于工伤认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起申请;
(2)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核;
(3)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牵扯的事情比想象中多。材料备得对不对,机构受不受理,决定什么时候下来,每一步都会影响后面的赔偿。流程里还卡着时限,拖久了容易出岔子。郭轻松律师长期做劳动法这块,是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办过不少工伤案子。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网上看来的说法不一定套得上,真碰上事还是得找专业律师按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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