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百姓关注】
一根鸡脖子,进厂时是边角料,出厂时叫“鸡肉”。闪电新闻记者暗访,河南漯河、安阳、鹤壁多家企业,把带皮鸡脖、剔完胸肉的鸡骨架送进骨肉分离机,出来的肉泥冒充鸡肉,去做烤肠、丸子、水饺。漯河“辰露”日产至少30吨,卖3800块一吨。负责人说:“这一块儿没有人要求过,但我们一直在干。”
那该谁要求?10月29日,百姓关注记者替大伙问了这个最朴素的问题:这归谁管?漯河市监局工作人员说,食品股的都在查,开过会、部署过了,全市都在查。记者追问:农业农村局跟这事有关吗?对方说“他们不管食品”。可同一天,河南省市监局的反馈是,两部门“正协同解决”,有结果会在官网公示。
两套说法摆在同一张桌上,或许有点尴尬。但有部门开始管,总是好事。问题是怎么管,恐怕得从头管起。暗访里,临颍县东润昌食品的负责人说:“办证的信息是乱写的。”这不是没证,是攥着一本证,证上的内容却是编的,而这份编出来的材料,一路被放行了。发证时的审查,发证后的监管,两道关口,同时失守了。
配料表上,清一色只写“鸡肉”,不写鸡脖泥,也不写鸡架泥。记者询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河南省市监局,答复是:“没有细化的规定,无法判定企业违规。”合规的机械分离肉,有国标管着,蛋白质、脂肪、骨渣,条条有数;鸡骨架、鸡脖,也不是禁用原料。“合规可用”和“如实标注”,本来就是两件事。规则没细到“鸡脖泥”这一层,监管一句“判不了”,企业拿到的是一纸清白,还是一张灰色通行证?知情权被调成了静音,看来规则就该再往前挪一步。
两个部门"你管还是我管",这道缝隙要补上。但有两件事现在就能查:编造的材料怎么过审的,“只写鸡肉”为什么判定不了。公示是好事,但它只是个逗号,句号是下一次镜头还没开机,该管的人已经在管了。毕竟,我们总不能靠厂家一句"馅类食品,少吃"来兜底。
撰稿 | 杜梦思
编辑 | 卢林涛
责编 | 沈佳
编校 | 刘倩
审核 | 王迪 审发 | 孙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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