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7日,河南多地鸡脖泥加工企业被媒体曝光,烤肠、肉丸、水饺等日常食品背后的原料问题,终于被摆到了台面上。
问题是,这些原料此前究竟经过了怎样的监管,又是如何进入普通人的餐桌的?这件事恐怕远没有几家工厂被曝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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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吨差价四千多
要理解河南这次曝光的问题,得先看企业为什么愿意收购鸡脖和鸡骨架。食品加工不是做慈善,企业采购原料,最看重的无非是品质、价格和加工成本。当同样能被加工成肉制品的两种原料,价格相差一倍以上时,低价原料自然会受到一些厂家的青睐。
据闪电新闻10月27日的调查,这家企业位于漯河市召陵区罗庄村,占地约3亩,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鲜肉批发、农副产品销售和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可记者进入厂区后发现,它实际经营的主要业务是生产鸡脖泥和鸡架泥。
生产现场并不复杂,约70平方米的车间里,十几名工人围着设备操作。工人将带皮鸡脖送上输送设备,经过机械挤压和骨肉分离,最终形成肉泥。企业负责人介绍,日产能至少30吨,每吨售价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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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给出的普通鸡胸肉价格是每吨8000元以上。两者相比,鸡脖泥的售价不到普通鸡胸肉的一半。真正值得关注的是,这些肉泥并没有停留在上游加工厂,而是已经进入了下游食品企业。
2026年8月18日,记者跟踪辰露食品一辆经常进出厂区的货车,发现它从企业装货后驶入漯河万昌食品有限公司。
记者进入车间时,工人正在卸货,包装上标明这是机械分离鸡脖肉,转运冷库之前,工人又给产品贴上了“鸡肉泥”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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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记者询问,万昌负责人却否认使用这类原料。辰露的产品还进入了漯河悦丽食品有限公司。该企业负责人起初同样表示从不使用鸡脖泥,但记者在其库房发现相关产品后,对方最终承认部分产品使用了鸡脖原料。
更有意思的是河南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在采访中表示,撒尿牛肉味丸的主要原料是鸡脖泥,所谓牛肉味主要靠牛肉膏调制。
在我看来,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合适的副产品,并不是什么不可理解的事情。食品工业本来就需要提高原料利用率,真正值得追问的是,企业在追求成本优势的同时,有没有把原料质量、生产卫生和消费者知情权放在同样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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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不在鸡脖能不能用,而在生产环节有没有人把关
有人可能会觉得,鸡脖本来就是鸡肉的一部分,机器把肉分离出来,拿去做烤肠和丸子,又有什么问题?
我国现行GB/T 40463-2021《机械分离肉》已经对机械分离猪肉、机械分离鸡肉的生产作出技术规定,涵盖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等内容。
也就是说,机械分离肉并不是天然被禁止的食品原料。符合要求的产品,可以按照相应标准用于食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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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允许使用,不代表任何加工方式都可以接受。鸡脖、鸡骨架属于屠宰分割过程中产生的原料,能否进入食品加工,关键在于原料是否新鲜、不可食用组织是否妥善处理、生产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及最终产品有没有经过必要的质量检测。原料便宜不是问题,质量控制缺失才是问题。
漯河辰露食品负责人承认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安阳市内黄县兴源食品负责人也表示没有相关许可证,还称当时咨询办理时被告知不需要。临颍县东润昌食品虽然办理了相关证件,但负责人却承认,办证时填写的信息并不真实。
鹤壁淇县欣瑞食品的车间情况更加直观:污水在地面流淌,鸡脖和鸡骨架直接堆放,工人一边处理污水,一边继续上料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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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白了,企业是否可以使用鸡脖泥,和企业有没有能力把鸡脖泥加工成合格食品,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调查中,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认为,单纯生产鸡脖泥可能属于畜禽肉初级加工,涉及农业农村部门的管理范围。
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工作人员则表示,肉类离开屠宰企业、进入市场流通和加工环节后,已经不属于其掌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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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中办、国办已经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之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进入之后的监管,并要求地方政府解决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
更值得琢磨的是,一家企业每天的生产能力可以达到30吨,上游有加工设备,下游有食品厂采购,货车每天进出,产品进入冷库,可对生产资质和执行标准的基本要求,却仍然存在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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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料表只写鸡肉
这次调查中,记者发现部分终端食品的配料表只写着“鸡肉”,没有进一步标注使用的是鸡脖泥、鸡架泥还是其他形态的机械分离肉。
鸡胸肉和机械分离鸡脖肉都可能属于鸡肉来源,但两者的原料部位、加工过程、价格和品质特征并不一样。
这里面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法律和标准没有细化到某个具体原料形态,不代表企业就应该把信息披露做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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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并不是不能接受鸡脖泥,也不是所有使用机械分离肉的产品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真正让人不舒服的,是消费者根本不知道自己买到的究竟是什么。
调查中,部分下游企业负责人对鸡脖泥的态度也很有代表性。万昌和悦丽的负责人在被询问时,都不愿意承认使用这类原料,甚至把它与低端产品联系起来。悦丽负责人最终承认部分产品使用鸡脖原料,也从侧面说明企业清楚这种原料在市场上的形象。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8月28日发布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问答,已经明确新规将与GB 7718-2025同步实施,强调食品标识真实性、准确性以及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两项新规将于2027年3月16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食品标识管理正在进一步完善,但对于鸡脖泥、鸡架泥这类机械分离肉是否需要明确标注原料形态,仍然需要更具体的规则和监管解释,不能把新规实施直接等同于这个争议已经解决。
在我看来,食品标签不应该只是企业满足形式要求的一张纸,而应该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重要渠道。企业可以选择低成本原料,但消费者也应该拥有知道真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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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排查已经启动
2026年10月29日,百姓关注记者就鸡脖泥生产加工到底由谁监管进行了进一步采访。漯河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人员正在检查,已经开会部署,全市都在排查。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方面则表示,两部门正在协同解决,有结果会通过官网公布。
这至少说明,媒体曝光之后,地方监管部门已经开始行动。但我个人更倾向于认为,这次排查不能只停留在检查几家被曝光的工厂。因为鸡脖泥的问题不是一个单独的车间卫生问题,而是贯穿原料采购、加工生产、质量检测、运输销售和终端标注的完整链条。
上游企业有没有真实、完整的原料采购和生产记录?鸡脖泥、鸡架泥的卫生指标有没有经过检测?相关生产活动到底应该按照什么类别管理?下游食品企业有没有做好原料进货查验?已经进入市场的产品能不能按照批次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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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拥有7000多家食品企业,食品产业是当地的重要名片。这样的产业规模,既意味着庞大的市场和生产能力,也意味着食品安全管理必须有更高要求。
一旦低成本竞争变成压缩卫生投入、弱化质量控制的理由,最终受到影响的就不只是几家工厂,而是整个地区食品产业的信誉。还有一句话不能忘记:此次调查中,有企业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馅类产品最好少吃。
说到底,食品工业利用鸡脖、鸡架等边角原料,本身可以是提高资源利用率的一种方式,但前提必须是生产规范、检测合格、责任清楚、信息透明。低价不能成为降低食品安全标准的理由,监管空隙更不能成为企业长期经营的保护伞。
结尾
河南多家工厂被曝光,真正敲响警钟的,是一条供应链上从生产到标注的多重漏洞。
10月29日启动的排查只是开始,接下来能不能公布检查结果、查清上下游流向、补齐生产和标注规则,才决定这场风波能否真正画上句号。老百姓可以接受便宜,但不能接受花钱买食品,却连自己吃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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