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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30日,恒大物业宣布,由清盘人代表的卖方与要约人Everest Holdings I Limited订立购股协议,将出售合共约55.15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51.016%,总现金代价约40.26亿港元。
完成后,要约人及一致行动人士将合共持有约51.016%股份,并须根据收购守则就全部已发行股份提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要约价为每股0.8359港元,较10月28日收市价1.185港元折让约29.5%。要约人表明不会提高要约价。假设要约获全数接纳,要约最高代价约44.27亿港元。
要约人由资产管理公司太盟投资集团(PAG)旗下PAG Fund IV全资拥有,要约人认为,恒大物业核心物业管理业务拥有稳定及经常性收入流,完成收购后控股权益从卖方清盘财产中完全转让,将消除因卖方清盘程序引发的长期不明朗因素,拟维持恒大物业上市地位,并拟提名新董事加入董事会及更换附属公司若干董事。
恒大物业股份自10月29日起停牌,已申请于10月30日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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