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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开局之年,东莞确立了“智创优品 和美宜居”的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并提出深入实施“九大行动”,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以民生为本、绘就幸福生活新图景,是城市发展的题中之义。南都东莞新闻部推出《南都记者帮 共建美好东莞》栏目,聚焦市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的棘手问题,助力东莞全域文明建设,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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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怀疑有人夜间驾驶泥头车在东莞东部快速企石段的辅路偷倒淤泥废土。当地市民及周边工地施工人员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10月已发现至少两起,此类现象在过往并不鲜见,希望职能部门可从严打击。日前,东莞市城管局企石分局称,目前正在对两起案件进一步调查处理,近期将加强该路段夜间巡查的力度,打击偷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10月中旬,有企石镇的市民向南都N视频反映,10月17日上午,市民发现有一辆外地车牌泥头车,怀疑在当天凌晨升起车斗企图在东部快速企石互通辅道偷倒淤泥废土,车斗不慎挂到路边的LED路牌,整台车前半部分离地,早上周边市民发现该车辆滞留在原地,不见司机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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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民10月17日上午拍摄的画面,一辆泥头车车斗卡在路牌上,后边满地泥土,司机不见踪影。目前车辆已被暂扣。
该投诉市民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有人猖獗地驾驶泥头车等车辆在企石及周边镇的公共道路辅道或工地等区域偷倒淤泥废土,阻碍市民出行。这类淤泥废土按规定应送去正规弃土场收纳,怀疑相关人员贪图方便、节省成本,恶意随意偷倒、乱倒。
在企石采访期间,也有周边针对道路项目施工的工地工人大倒苦水称,偷倒淤泥废土在过去几年间频频发生,这些淤泥废土一方面阻塞交通,影响项目施工进展,另一方面还需要项目工地自行请人前来装车后运送至消纳场处理,如一车土四五十方,就需要另外花费数千元来处置,增加了施工成本。
随后,南都N视频记者将市民诉求职能部门从严打击相关违法行为的情况反映至城管部门。
不料,10月28日上午,再有市民发现东部快速企石互通辅道又出现了一堆怀疑偷倒的淤泥废土,疑似当天凌晨被偷倒至此。据悉,截至11月1日,相关淤泥废土尚未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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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前述相同路段不远处,再发现怀疑被偷倒的淤泥废土。
日前,东莞市城管局企石分局回应南都N视频称,10月17日上午,城管部门根据市民反映,在东部快速干线辅路附近查处一起偷倒建筑垃圾行为,已暂扣违法车辆,并作进一步立案处罚。
针对10月28日在前述位置附近发现的另一起偷倒建筑垃圾案件,企石城管分局说,经查,确认现场被偷倒了一车渣土,经测量,土方占地长8.5米,宽3.4米,高1.6米,合约46.24立方米。现场无违法人员线索,已告知该路段的施工方要落实好主体管理责任,做好围蔽管理和安保工作,同时分局已固定现场证据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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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人员到场固定证据。
东莞市城管局企石分局强调,近期将加强该路段夜间巡查的力度,及时发现并打击偷倒建筑垃圾违法行为。
法条链接:
根据《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或者焚烧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拒不采取治理措施的,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个人产生的建筑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另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抛撒、遗撒、焚烧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嘉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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