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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人语: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坚决破除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卡点堵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
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基本要求是落实“五统一、一开放”。其中,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是激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微观活力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国家与地方持续出台监管执法领域举措,夯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法治根基。本报聚焦“以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主题,从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统一涉企行政执法标准尺度,破除数据要素流通卡点堵点,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等维度,深入挖掘一线实践,展现法治护航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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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开店,异地拓业,参与项目投标,如今市场主体的经营体验悄然向好。曾经困扰企业的各地准入门槛不统一、跨区域经营受阻等难题,正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持续破解。
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前提。眼下,覆盖全国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以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为核心任务,拆除区域市场“无形围墙”,打通要素流通堵点,消除各地规则差异,持续释放国内超大规模市场活力,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夯实制度根基。
划清准入边界:筑牢“非禁即入”制度根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十五五”规划也提出,“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动态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
“全国一张清单”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是重要抓手。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自此我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政府不再审批。此后,负面清单经过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4次修订,清单事项由最初的151项缩减至106项,准入门槛持续放宽,“非禁即入”原则进一步落实。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殷继国表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国家在市场准入领域推出的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改革举措,明晰政府在市场准入领域的权力边界,重塑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和公平竞争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2024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前期市场准入相关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固化为制度安排。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中央层面首次专门就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出台的政策文件。
殷继国认为,《意见》的出台从制度层面确保了全国市场准入规则的统一性与严肃性,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与市场准入壁垒,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准入机会,推动各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高效配置。
保障准入公平:刚性审查守住源头底线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划定了市场主体“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清晰边界,但纸面规则要转化为市场真实公平,须在政策制定源头上下功夫。
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正式建立。2024年,国务院又颁布了《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将公平竞争审查由柔性引导升级为刚性法规约束,通过规范行政机关公权力运行,从源头守住市场准入公平底线,为负面清单制度落地提供法治保障。
制度落地重在细化实操。2025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配套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宏观的制度原则细化为清晰可落地的实操规则。《办法》围绕市场准入退出、商品要素流动、生产经营成本、生产经营行为四个方面,细化出66项明确禁止的违规情形,精准贴合市场经营痛点。其中,明确禁止阻碍企业自主跨区域迁移,排斥外地企业参与本地招投标,设置倾向性采购条款,限定本地购销合作等乱象,逐步扭转地方政策“各自为政”的局面,让“非禁即入”的市场理念落地生根。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殷继国直言,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过程中,地方保护、区域封锁、行业壁垒等阻碍市场主体公平准入的现象仍然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则是破解市场壁垒、保障公平准入的关键性制度工具,它通过给政府“有形之手”戴上公平竞争的“紧箍咒”,从源头上预防行政权力对市场准入的不当干预。
从严整治顽疾:靶向清除各类隐性壁垒
推动制度落地见效,关键在于精准破题、从严整治。针对市场准入领域长期存在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顽疾,结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署,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聚焦地方违规审批、擅自设限、行业垄断、区域壁垒等十五类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整改,靶向破解市场准入堵点难点。
地方标准不统一,是长期阻碍商品要素跨区域流通的隐性堵点。为此,市场监管部门启动地方标准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组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省、市两级存量地方标准逐一梳理排查,重点清理整合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原则冲突、与国家标准交叉重复、超范围制定、技术内容低于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实施效果不佳的地方标准。按照工作规划,通过国家级技术评估、分级整改优化,力争2026年底基本消除地方标准带来的市场分割问题。
清理规范之外,同步推动优质地方标准升级转化。针对养老托育、快递物流等与民生相关的投诉高频领域,将各地成熟的技术规范、管理经验整合提炼,升级为全国统一标准,稳步打通标准壁垒造成的流通堵点。
针对深海、航空航天、人工智能、新型能源等新业态新领域,出台专项准入优化方案,以标准引领、场景开放、市场推动为原则,柔性优化准入规则,畅通创新成果转化渠道,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营造宽松有序的准入环境。
一系列整治举措,持续彰显制度成效。在殷继国看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十年来不断完善,文件起草单位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和审查能力明显增强,违反审查标准政策措施的比例逐年下降,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章立制、竞争倡导、清理存量和严控增量的“组合拳”,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化地方实践:分层构建市场良性循环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被写入法律,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扫清了制度障碍。
在国家顶层设计指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各地立足区域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以机制改革、数智赋能、跨区协同为抓手,推动“全国一张清单”制度落地落细,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实践经验,让公平准入、自由竞争的市场生态持续优化。
浙江省依托数字化改革优势,创新打造公平竞争审查智审平台,打造AI赋能的省域公平竞争智审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出台《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建立“自我审查+集中审查+第三方评估”审查模式,连续多年获评全国营商环境第一梯队。
长三角地区率先探索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沪苏浙皖四地签订公平竞争审查合作协议,统一区域审查标准、监管尺度、整改要求,破解跨区域经营多头审批、标准不一、壁垒叠加等难题,实现区域市场一体化、规范化、竞争公平化。北京、黑龙江、重庆、四川等地通过绩效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搭建专业化审查队伍,健全约谈通报机制,运用大数据智能监测,全方位提升市场准入审查监管质效。
在持续放宽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的同时,各地持续优化市场退出机制,走出长期存在的“准入易、退出难”困境,依托简易注销、信用修复、风险预警等举措,畅通企业市场化退出渠道,形成“准入有序、竞争公平、退出顺畅”的良性循环,让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退得出”。
殷继国建议,下一步应推进市场准入领域专门立法,同时聚焦重点领域,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开放,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持续清理各类市场准入壁垒,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记者|李卓谦
责编|韩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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