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局索赔14万亿美元”——这句听起来像段子的诉求,二审刚刚画上句号。
11月3日,红星新闻获取的二审判决书显示:马某、林某诉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一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人此前的全部诉讼请求,都没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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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从一场“法拍房腾退”冲突开始
2025年9月29日15时许,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门口。
林某是女子马某前夫一方的代理/法务人员,当天因一套未腾退的共有别墅法拍执行问题与马某碰面。马某想拿材料阻止拍卖、准备乘白色轿车离开,林某拦在车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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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
林某用身体、背包阻挡马某上车
有推搡、拉扯、关门、拦路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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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见马某被“撞飞”或失控撞向残疾车
警方到场后,林某将马某带至民警面前
冲突后马某被送上救护车
马某报警称:被林某连续冲撞,致骶骨、尾骨“骨折可能”。
林某辩称:只是拦人,没殴打。
警方认定:殴打不成立,不予处罚
虹口公安分局调查后:
调监控、开验伤通知、询问双方
两次委托伤情鉴定(枫林、司鉴院),均因技术条件退卷,无结论
无法证明“骨折”由这次推搡造成
认定“殴打他人”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马某不服,起诉撤销该决定;林某也另案起诉,理由是自己被带回派出所后:
被戴单手手铐
没给饭吃
精神受损
他当庭提出:赔全国14亿人每人1万美元,合计14万亿美元,作为自己的“精神损失费”。
一审:50元受理费,全部驳回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认定:
公安程序合法:立案、验伤、调证、鉴定期限、送达都合规
监控只支持“推搡阻拦”,不支持“殴打”
鉴定无果,伤情因果链断了
手铐问题:民警曾提供免费面包(林某不吃)、也有收费食物(他也不吃);因饮食争执情绪过激、冲出候问室,警方依《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用单手铐,不违法
行政赔偿前提是“行政行为违法”——本案不违法,赔不了
判决:驳回马某、林某全部诉求,受理费50元,两人各担25元。
二审:没新证据,维持
林某、马某上诉后,二审法院审查:
无新事实、新证据、新理由
书面审理,不再开庭
原判决事实清楚、程序无误
11月3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什么“14万亿美元”能立案,却必然败
律师点破关键:
民事诉讼按标的额收费,14万亿美元诉讼费要几千亿,根本交不起
行政诉讼按件收,本案50元,门槛极低,所以极端诉求能“进程序”
但《国家赔偿法》讲“违法归责”:先有违法,才有赔偿
警方不违法 → 天价数字再吓人也没用
诉权可以保障,赔偿必须依法。
有委屈≠有违法,有伤害≠有因果。
一段视频,把“罗生门”拉回地面
林某后续向媒体提供监控,还原了法院门口真实一幕:不是“撞飞”,是“拦车+推搡+僵持”。视频曝光后,公众讨论从“天价索赔笑话”转向更冷静的判断——
治安案件看证据,不看情绪
执法合规时,手铐、候问、饮食争议都落在法律框架内
天价索赔看似荒诞,反而把“行政赔偿边界”讲清楚了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沐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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