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广州立法严禁加收水电费,租房的水电加价,这回是真的要被连根拔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已经表决通过新规,房东再按1块5一度电收钱,不光要退,还得挨罚。
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难在哪?难在十几年了,租客被多收的那点电费水费,几乎成了一种“默认的规矩”。你住进来,房东说电费1块5,水费5块,你嫌贵,房东一句话甩过来:都是这个价,爱租不租。你搬走,下一个人照样住进来,照样交。循环往复,没人觉得能改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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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次不一样了。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是《广州市租赁房屋居民生活用水用电费用代收管理规定》,名字长,意思很直白:代收可以,加价不行。法规把“按价按量”四个字钉死了,政府定的水电价是多少,你用了多少量,就收多少,多一分都算违法加收。
有些二房东可能会嘀咕:我合同里白纸黑字写了1块5,租客自己签的字,这也能算违法?法规给出的答案很干脆:算。合同约定不能凌驾于政府定价之上。以前租客去理论,房东拿合同堵嘴;以后这条堵嘴的路,被立法直接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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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关键的是,法规把“什么算加收”掰开揉碎列了8种情形,几乎把你能想到的套路全装进去了。单价高于官方价,算;多算用量,算;在电表上动手脚让表跑快,算;整栋楼收上来的总额比交给供电局的还多,算;把走廊路灯电梯的公摊硬塞进你个人账单,算;把管理费服务费换个马甲按度数收,也算。说白了,只要你交的钱超出了你该用的量和该付的价,不管它叫什么名目,都跑不掉。
城中村最典型的“一栋楼一个总表”的问题,法规也给了算法。如果执行合表电价,就按合表价格收,不许房东自己往上加。如果执行阶梯电价,房东不能直接按最贵那一档收你,必须拿供电局缴费单上的当期平均价格来算,总电费除以总用量,得出单价再乘你的度数。这个算法一出来,那些靠“第三档电价”当借口多收钱的路子,就走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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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细节值得说。法规要求房东收费前必须主动亮出缴费明细和分摊清单,不许藏着掖着。租客拿着租房合同,自己也能去供水供电营业厅查这栋楼的底单。以前是房东说多少就是多少,租客两眼一抹黑;现在账本摊开了,谁在中间抽水,一目了然。
处罚这块,法规写的是警告、责令退还,可以并处违法加收费用5倍以下的罚款。5倍这个数,不是闹着玩的。一个二房东一栋楼一个月多收两千块水电,查实了退两千,再罚一万,几个月白干。我个人觉得,这个罚款力度就应该顶格用。为什么?因为水电加价这件事的性质,不是简单的合同纠纷,它是在割最没有议价能力的那群人的肉。刚毕业的学生、送外卖的小哥、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人,他们租城中村就是因为便宜,结果省下来的房租又从水电里被抠回去了。对这种钱下手的人,罚轻了记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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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规定是好规定,落到地上才算数。广州这几年其实一直在查,从2023年5月《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实施到2026年6月,全市查了2806宗水电加价案,挽回了5700多万。数字不小,但反过来想,查了这么多,说明问题有多普遍。这次立法把认定标准写细了,执法部门不用再对着模糊的条文犯难,租客投诉的时候也知道该拿什么证据、说什么话。拨打12345或者12315,合同、转账记录、分表照片备齐,剩下的交给市场监管部门。
我特别想说的一点是,广州这个做法值得珠三角其他城市好好看看。深圳、东莞、佛山,城中村租房的水电加价问题哪个不比广州轻?租客被薅了这么多年,也该有人出来管管了。广州开了这个头,用地方立法把规矩立起来,别的城市没有理由再说“不好管”。管不管,说到底是想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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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跟还在城中村扛着1块5电费的兄弟姐妹说一句:别再闷头交钱了。新规落地之后,你手里有法条,有投诉渠道,有退钱和罚款的底气。房东再甩那句“爱租不租”,你可以回一句:行,那咱们让市场监管局的同志来评评理。曾经的租房水电加价,该翻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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