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入职药企不到一月,一死一瘫!据红星新闻报道,2025年8月,王先生的父母入职了福建邵武市的一家药业公司,在同一岗位任操作工,会接触化学品。谁都没想到,这份新工作,会给这个家带来灭顶之灾。8月28号上午,妻子潘柳在岗位上感觉身体难受,先回宿舍休息,第二天就被送去医院。丈夫王卫陪着妻子就医的同时,也查出身体不对劲。仅仅一周之后,潘柳心跳停止,抢救无效离世,医院出具的死亡推断是热射病。没过几天,王卫也被医院诊断为农药中毒,紧急住院抢救。命虽然保住了,可落下了双腿瘫痪、大小便失禁的后遗症,从此生活没法自理,直到现在还在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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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处理当中,妻子潘柳被认定为工伤;可丈夫王卫的职业病诊断,到现在还没有出结果。直到目前,家属还没有拿到任何赔偿。值得注意的是,入职前两天,王卫前往医院做了入职检查,当时的报告中未发现相关中毒指标。而在上岗一个月后,却被诊断出溴代吡咯腈中毒。王先生怀疑,当时他的母亲及另一工人也可能是溴代吡咯腈中毒(一种有毒的腈类化合物,血液中浓度668.2纳克每毫升),但当时因为发病太快,加上医院设备受限,未将血液和尿液送检。王先生此前找过另一工人的家属,他表示对方因签署了和解协议,未向他透露其他情况。
事情到现在还没有最终定论,但里面有几个疑问,很难不让人去琢磨。首先就是岗位的防护问题。这个岗位明确要接触化学品,那么日常的防护有没有做到位?通风、防毒的设备是不是齐全?上岗之前,公司有没有把岗位存在的风险如实告诉他们,有没有做安全培训?如果企业没有做好风险告知和防护,隐患从一开始就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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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件事最值得写的地方,不在车间里,而在车间外——在那一沓紙上。
第一沓纸,是两份职业史证明。职业病诊断,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证明》。2025年9月,企业给去世的潘柳出具的证明,白纸黑字列着:接触氨、甲醇、高温、甲苯、氰及腈类化合物等,接触期限25天。而2026年7月,给活着的、正在申请职业病鉴定的王卫出具的证明,接触物一栏只剩"1,2-二氯乙烷、噪声、高温、磷酸"——腈类化合物,不见了。同一个车间,同一批化学品,丈夫的证明比妻子的"干净"了一截。职业病诊断以接触史为起点,接触史由企业写,企业既是被告,又握着原告的证词。这个环节出了偏差,后面的诊断就要跑偏,而核查这份证明,恰恰是卫健部门现在最该做的事——据红星新闻,邵武市卫健局已表示将再次前往现场调查,协助王卫申请职业病鉴定。
第二沓纸,是110万元。潘柳的职业病诊断去年12月已出:职业性中暑(热射病),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仲裁裁决企业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合计约110万元。裁决了,却不付;企业转手去申请行政复议,主张撤销社保中心不予支付的决定。为什么社保中心不付?因为企业欠缴了事发当月之后的社保费,事后才补缴——而按规则,用人单位补缴后,工伤保险基金只承担"新发生的费用"。于是这笔110万,悬在了企业与基金之间:企业说基金该付,基金说企业欠缴在先。复议机关驳回了企业的请求,维持了基金的决定。法条上,每一步都有依据;结果上,逝者的家属等了一年多,一分没拿到。同一家企业,还拖欠着医院的医药费,被起诉开庭;连护工的工资都欠了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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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沓纸,是一句口径。邵武市应急管理局回复12345热线称: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未发生突发性的损害事件,未发现生产安全事故情形",也未收到该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两个人死亡、一个人瘫痪,在各部门的口径里,有的叫工伤,有的叫中毒,有的叫"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许每个口径在各自的法律框架内都成立,但拼在一起,呈现的是一个奇怪的图景:悲剧发生了,"事故"却没有发生。而事故认定不是文字游戏——是不是生产安全事故,决定了调查的规格、追责的深度,也决定了那个至今说不清的问题有没有答案:热射病和农药中毒,为什么指向不同?溴代吡咯腈从哪里漏出来的?同一天去世的另一名工人,到底是什么原因?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彻查此事,也希望所有高危企业都能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劳动防护职责,不要让底层劳动者,用健康和生命为生计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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