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运河区人民法院巧用诉前调解机制,高效化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纠纷化解的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以解纷速度彰显了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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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原为某保险公司员工,1997年发生工伤事故造成脑部一级伤残。一直由其父亲朱某照顾。自2006年开始,朱某某每年都会就前一年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运河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对老人已经非常熟悉。老人说,自己今年77岁了,朱某某已于今年去世, 这次是最后一次来法院了。接案后,南陈屯法庭调解员立即与之前案件中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并将发票等证据通过微信发送至对方手机,以方便其向上级部门申请审批。此后,调解员每天都询问、催促审批进度。经过一个多星期的不懈努力,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终于反馈审批通过,调解员第一时间通知了朱某,并为双方出具了调解书,为朱某某的维权道路以最快的速度画上圆满句号。
诉前化解纠纷,能够让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在最短的时间依法得到维护,进一步减少了社会矛盾,彰显了司法温度,提升了人们群众的获得感,促进了社会和谐。下一步,运河区法院将继续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借助诉前调解力量,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理念,为民着想,减少群众诉累,真正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确保从源头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运河区人民法院
供稿丨杨兰英
编辑 | 宫 晨
审核 | 杨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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