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忍直视!今天老庄在网上看了一条视频,10月16日早上8点多,成都崇州市的一个小区里,一个小女孩正在小区的草坪里被两条没有栓绳狗扑倒,其中黑狗对小女孩撕咬尤甚。
小区的保洁阿姨上场及时阻拦,饶是如此,据后来的当地通报称,小女孩才2岁,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被救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这样严重的伤势,对小女孩来说不只是心灵上的阴影,恐怕还会遗留内脏损伤的后遗症。
![]()
10月16日上午8:20白色狗被捕捉;
当天狗咬人视频发布到网络,引起全网义愤填膺的关注。
10月16日晚9点,白狗主人到案;
10月16日晚10点,当地上百人一直寻找,才找到肇事的黑狗;
10月17日3点,黑狗主人到案。
这件事最近两天一直让众多网友揪心,可能是强大的舆论关注,给当地施加了压力,这两条狗的主人才能到案,要不然,很可能这两条狗的主人都会装作不知道,最后不了了之。
你想啊,当地那么多人都在找,这两条狗的主人一个事发11个小时才到到案,另一位呢,事发19小时后才到案。
![]()
有网友总结这类狗主人的心理:
事发前:“没事,我家的狗不咬人“”它是亲你、跟你闹着玩呢!”
事发后:“不是我家的狗啊、我不知道、我不清楚”、“狗咬人跟我有什么关系?动物有时候没理性!”、“为什么我家狗就没咬别人,偏咬她?肯定是她的原因!”
天下人苦恶犬久矣!
恶犬可恶吗?可恶,更可恶的是背后的主人。
狗代替主人去作案:春秋战国时期,晋国的晋灵公贪图玩乐,相国赵盾多次劝谏,晋灵公感到很心烦,但是又没办法,于是想了个歪点子,找了一个大臣训练了一只恶犬去咬死赵盾。
如果赵盾被狗咬死了,晋灵公可以轻松逃脱责任:“相国真可怜,怎么遇到这么不幸的事!来呀,把这野狗打死吧”。幸好赵盾的随从武力强大,后来把这扑上来的恶犬当场打死,赵盾得以逃走。
在当代,其实也存在这样的现象,狗咬人,狗主人大不了不认账,或者把狗弄死,就能逃脱一部分责任:今年9月网络报道,商丘一名7岁男孩被狗咬伤离世后,家人去找狗主人,狗主人就说自己已经把狗打死了,不承认有狂犬病。
如果是一个人持械伤人,不但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还要承担拘役等刑事责任。狗咬人,除非对方伤情特别严重或引起巨大关注,狗主人一般不会承担刑事责任,顶多赔点钱。
呼吁养狗入法,接受监管
养狗和驾车一样,本身都是有利于人类的,但不正确的饲养使用,则危害他人身体甚至社会安全,因此有网友呼吁:
养狗前要进行养狗培训,考试合格颁发养狗证,狗要佩戴能找到狗主人的编码标识项圈。
室外遛狗要对狗嘴套上狗笼,携带铲屎工具。公共场所发现未拴绳狗,等同流浪狗,可直接抓捕处理。
遛狗不栓绳、未套狗嘴笼,对狗进行拘役,对狗主人采取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小区内有遛狗不栓绳行为,物业监管不力也进行处罚。
狗咬人,等同狗主人持械伤人责任,对狗主人追究刑事责任。
狗咬人后如果发现狗没有打狂犬疫苗,狗主人附加故意传播传染病罪。
![]()
只有让狗主人有责任意识,承担管狗不力的后果,养狗才能正规起来,整个社会才能多一份平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