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文|秦仲海 陆火
出品|塔子山评说
政府指导、组织、支持在长江大量采砂,又将民营企业挖采的砂石以“非法超采”之名全部没收,卖了1.96亿元归政府所有。
民营企业家不堪受辱,向政府索要补偿,得到了1.66亿元的补偿承诺;数年间,政府陆续支付补偿款。
新的区委书记走马上任后,企业家继续索要剩余的5100万元补偿款,被警察以涉嫌“破坏性采矿罪”抓捕,补偿事宜就此中断。
2025年8月20至22日、9月1日至3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采矿案”。
![]()
南溪区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该案
经公开庭审,大量证据得以公开,南溪区政府亲自指挥“非法采矿”并且找民营企业家背锅的盖子,彻底捂不住了。
这起刑案,集“政府指挥犯罪”“找民营企业家顶包”“以刑化债”等诸多爆炸性信息于一身,令人叹为观止;经澎湃新闻、新黄河等多家机构媒体报道后,更是成为近期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争议性案件。
01
所谓“犯罪”,背后竟是区政府参与、指挥?
2023年上半年,宜宾本地的民营企业家韩波等人,因涉嫌“破坏性采矿罪”被南溪区公安分局抓捕,后被南溪区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起诉。
南溪区检察院指控称,韩波等人在《河道采砂许可证》超期情况下,“超量、超期限”开采长江砂石500余万吨,造成矿产资源损失1.95亿元,亦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的毁坏。
如果只看公诉机关的指控,韩波等人似乎确有犯罪之事。但司法实践的经验告诉我们,虽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执行公诉职能,但它们指控的“犯罪事实”,不一定意味着真相。
公开庭审的信息显示,2015年,通过层层转包,韩波等人承包了南溪区江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国资控股公司,下称“江峰公司”)一个采点的砂石开采工程。
![]()
民营企业家韩波等人被南溪警方刑事立案
江峰公司外包砂石开采工程的大背景,是2015年7月1日起长江宜宾段实施“全面禁采”。
一份未盖章的南溪区政府“官方文件”显示,为应对“全面禁止采砂”之局面,南溪区政府决定“为区内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储备砂石,并组建了国有的砂石公司,给国企发放了采矿许可证。
翻译一下便是:马上就要禁采了,那就赶紧在禁采之前大采特采;毕竟,砂石可是建筑市场的刚需原材料。
国企被授权开采,但他们自己不动手、不投入,而是将开采工程外包下去。民营企业家韩波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入场,并且向国企缴纳了大量的“资源费”。
韩波实际控制的宜宾市华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卉公司”),在江峰公司见证下,与转包商签订了承包合同。合同的内容,充分显示了国企如何鼓励民企大采特采:
开采量小于100万吨,资源费按4.8元/吨收取;100万至300万吨之间,每吨资源费3.6元;300万至500万吨之间,每吨2.4元;大于500万吨,则为1.0元。
也就是说,开采量越大,华卉公司向国企缴纳的“资源费”单价便越低。
十年以后,被指控“非法采矿罪”的韩波站在南溪区法院的被告人席上,他异常愤怒地说道:
此案的本质,是南溪区政府“卸磨杀驴”;他在政府的指挥、支持下采砂,若要说这是犯罪,那么犯罪的主体也是南溪区政府,作为民营企业家,他充其量只是政府的“犯罪工具”。
02
有政府人员证实,政府真的在支持“犯罪”
韩波“政府支持、指挥采砂”的说法,并非是他为了脱罪而凭空捏造。
2025年8月20至22日、9月1日至3日,该案在南溪区法院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大量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资料,在庭上被公诸于众,充分证实了南溪区政府对采砂之事的态度。
![]()
政府人员证实,南溪区政府支持华卉公司采砂
首先,是南溪区政府、宜宾市水务局等政府单位直接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储备砂石资源;
其次,是足以“代表政府意志”的地方国企江峰公司,通过“价格杠杆”,鼓励最下游的承包民企大力开采;
再次,是南溪区水利部门在完全掌握彼时长江段采砂现状的情况下,并未将正在进行的采砂认定为“违法行为”,更未采取任何措施予以制止。
南溪区水利局时任工作人员李某的一份证词,被当庭出示。李某提供证言称:
“当时,水利局发现了华卉公司的‘开采问题’,并向局领导进行汇报,局领导则向区领导进行了汇报;
区委区政府是默认了这个事情,而且多名区领导组织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喊各个部门配合、支持江峰公司多开采砂石。”
![]()
机构媒体报道指出,官方人士证实,超量采砂得到政府支持
多名被告人均在庭上说,当时,在开采现场,每天都有政府和江峰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场监督、计量。
江峰公司的多名工作人员也提供证言,他们确实在开采期间派员监督,并记录砂石数量。
“试问,有谁会在政府的眼皮底下明目张胆‘犯罪’?如果说这是犯罪,那么,这些每天在现场监督‘犯罪’的政府人员,他们又该当何罪?”一名辩护人提出质疑。
此外,华卉公司多名外地投资人均在庭上陈述,他们从外地来宜宾投资之前, 曾与南溪区政府相关领导接触,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确认了“政府支持采砂”的局面,方才放心投资。
![]()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自然保护区
但最终,这几名因“信任南溪区政府”而前来投资的外地投资人,也与韩波一样,成了“非法采矿罪”的被告人,站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一名辩护人表示,该案走到如今的地步,令人遗憾且心痛,南溪区的司法机关,或出于本意,或出于“无奈”,实际上是在给南溪区政府“擦屁股”。
但庭审内容显示,实际上,南溪区的司法机关,未必那么心甘情愿给南溪区政府“擦屁股”;起码,南溪区检察院曾提出过一些不同的意见。
庭审公开的信息显示,该案审查起诉阶段,南溪区检察院曾向南溪区公安分局提出建议:
“相关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监管失当,建议将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建议进一步核查政府、国企相关人员是否明知非法采矿并提供帮助、是否涉嫌共同犯罪。”
也就是说,南溪区检察院也曾深深怀疑,南溪区政府有可能犯罪了。但至今,并没有一名公职人员因该案而站上被告人席。
03
政府承诺的补偿款,该要吗?敢要吗?
庭审公开的信息显示,韩波等人的“犯罪时间”,主要集中在2015年;但南溪警方的立案时间,则是2023年2月8日。
采砂,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的,人尽皆知,如果这其中有犯罪情形,那么早在当年就应该被警方发现。为何会迟至8年后才立案、抓人?
庭审信息显示,该案之所以会被“生产”出来,是因为南溪区水利局根据南溪区政府《关于责令移交问题线索函》,将2018年9月、2021年3月对两家国企兴南公司、江峰公司非法超量开采案的问题线索,移交给了南溪区公安分局。
南溪区公安分局立案后,将韩波等人列成了“犯罪嫌疑人”。那么,国企受到了什么处理呢?它们被罚款5万元。
该案的立案过程足以显示,此案系南溪区政府“要求”或者“希望”办理的。那么,南溪区政府为什么想办这个案子?
韩波等人的陈述,揭开了该案疑似“以刑化债”的惊人内幕。
韩波等人辛苦开采砂石,被南溪区政府没收、卖了1.96亿元收归区财政。换言之,从一开始就指挥采砂的南溪区政府,实际上没有投入任何人力、物力,白赚了1.96亿。
投入数亿元的韩波等人自然不答应,他们反复与南溪区政府沟通、协商。2019年2月,南溪区政府同意按照32元/吨的标准,由江峰公司对华卉公司被罚没的砂石进行补偿。
![]()
南溪区政府对华卉公司作出的补偿方案
双方签订的协议内容显示,被罚没的砂石总量约为520万吨,按每吨32元的补偿标准计算,华卉公司应得补偿款约为1.66亿元。
这是一份很耐人寻味的“协议”:如果华卉公司确实“非法超采”,政府又何需进行补偿,这不是“助纣为虐”吗?如果华卉公司索取补偿“合理合法”,那岂非又证明政府的罚没行为于法无据?
不管怎样,南溪区政府就是答应补偿了,此后数年间,也一直在积极支付补偿款。
公开庭审的信息显示,2019年3月,南溪区政府召开了一次常务会议,同意区财政局向江峰公司借款1亿元,用于支付补偿款。
公开庭审的信息还显示,2022年8月,江峰公司、华卉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未支付的补偿款及利息为5100万元,江峰公司承诺在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支付。
![]()
案涉国企承认,补偿低于华卉公司实际成本
韩波说,多年来,南溪区政府从未有人认为他犯罪了,并且都认可“补偿款”,但这一切,随着新的区委书记刘刚走马上任而戛然而止;来了新书记,再敢去要债的韩波,很快成为了阶下囚。
公开资料显示,刘刚于2022年3月开始担任南溪区委书记,直至2025年7月。
韩波认为,他是因为多次索要剩余的5100万元待支付补偿款,触怒了新书记而遭到“以刑化债”。
此前,即有舆论对“刘刚被指打击报复”进行披露,但刘刚本人至今未予公开回应。刘刚与韩波之案,是否有确实的关联?此事尚不得而知。
但韩波的说法,亦属合理怀疑。因为,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刘刚任职前,南溪区一不抓人,二不赖账;刘刚上任后不久,韩波被抓,华卉公司账上的钱款亦遭冻结。
“政府承诺的赔偿,你该去要吗?你敢去要吗?”韩波说,他曾以为,依法要账,天经地义,也的确去找政府要账了,但付出的代价是惨痛的。
庭审信息显示,经过多日的庭审后,南溪区检察院出庭公诉人坚持认为,韩波等人构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该案判决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