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滨江壹号物业发出一则电梯停运通知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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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知显示:截止12月31日,4栋二单元物业费欠费户数已过半,为节约成本开支,阆中市滨江壹号小区,成都仁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阆中分公司计划于2025年12月10日起,关停本单元一部电梯,2025年12月15日开始若整层楼业主均欠费该楼层电梯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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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民法典》 第944条 第3款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水电供应是基本的民生保障,水、电、气、热等资源属于公共服务范畴,物业服务人并非公共服务提供者,无权擅自中断供应;同样,电梯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使用涉及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物业公司亦无权单方面作出限制使用的决定。
电梯关停直接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权益,尤其影响老人、孕妇、行动不便者等群体出行,极易引发邻里矛盾,还会加剧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对立,不利于问题解决。
物业服务的根本在于保障业主正常生活与房屋使用权益。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恪守法律底线、明确行为边界,端正服务意识、依法规范履职,禁止滥用管理权限、使用变相催交的不合理限制措施侵害业主合法利益。
对于欠费纠纷,物业公司应通过合法方式(如协商、起诉)追讨,而非以关闭业主共有电梯的方式对抗。
来源:网络 网友 整理:滨江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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