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8号公告,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场所及“零关税”进境商品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该公告作为海南自贸港岛内居民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政策的配套监管文件,明确了海关监管、经营主体、岛内居民的三方权责,海南自贸港从货物贸易自由迈向居民消费自由的重要监管支撑,彰显了自贸港建设惠民生的发展导向。
一、出台背景:完善自贸港“零关税”体系,强化民生政策落地保障
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以来,“零关税”作为核心政策特征,已逐步构建起覆盖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的政策体系,但此前相关政策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等市场主体。为让自贸港建设成果更多惠及岛内居民,2026年2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岛内居民每人每年在指定场所购买的累计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在此背景下,海关总署出台本次18号公告及配套《办法》,核心目的有三: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衔接三方联合政策,填补岛内居民零关税商品监管领域的空白;二是规范“零关税”免税商店运营和商品管理,明确监管标准、流程和责任;三是保障政策精准落地,确保“零关税”红利直达岛内居民,同时为未来政策优化积累监管经验。
二、核心解读:明确三方权责,划定监管全流程边界
《办法》共17条,涵盖适用范围、监管原则、经营管理、购物规范、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清晰界定了海关、经营单位、岛内居民的权利与义务,构建了事前审批、事中管控、事后追责的全流程监管体系。
(一)明确核心概念,厘清监管对象边界
《办法》第十四条对政策实施中的关键用语作出界定,避免执行中的模糊地带,这是监管工作的基础前提:
1.岛内居民:覆盖两类群体,一是持有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或社保卡的中国公民,二是在海南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精准锁定政策受益主体,体现了该政策的包容性,让自贸港红利真正惠及扎根海南的各类人群。
2. 经营单位:具备岛内居民“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是商品进口、销售和监管配合的核心责任主体,对商品合规性、数据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
3. 零关税免税商店:由具备经营资格的企业设立,经海关总署批准,专门向岛内居民销售零关税进境商品的经营场所,区别于面向离岛旅客的离岛免税商店,核心定位是服务岛内日常消费,而非旅游消费。
4. 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单位按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规定的商品清单,免税运进专供销售的进口商品,包括试用品和进口赠品,明确商品范围的同时,也将附属品纳入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配套政策明确岛内居民消费的零关税进境商品清单,共202个税号,以岛内居民高频消费的快消品为主,涵盖食品、母婴用品、日化用品、家居百货等,覆盖吃、穿、用等日常生活需求。其中,食品类商品占比超一半,达100余项,包括鲜榴莲、鲜樱桃等热门进口水果,以及乳制品、巧克力等;母婴用品涵盖婴幼儿配方奶粉、纸尿裤、童车玩具等刚需品类;日化和家居百货则覆盖洗发水、厨房用具等日常用品。政策施行后,可使自贸港建设成果以可感的方式惠及本地居民。
(二)规范经营管理,设定免税商店运营门槛
针对零关税免税商店,《办法》从审批、硬件、软件三个层面设定严格标准,确保经营主体具备合规运营和配合监管的能力,从源头防范风险:
1. 审批备案要求:经营单位需向海关总署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并办理注册手续;商店及仓库需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经所在地直属海关(或其授权隶属海关)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正式运营,层层把关防范不合规主体进入市场;
2. 硬件设施要求:商店需设置专区(专柜)销售零关税商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同存放,实现物理隔离,便于海关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避免不同类型商品混淆销售、规避监管;
3. 信息化要求:需配备符合海关标准的销售结算、人证验核、仓储物流等信息化系统,且与海关监管系统联网,实现商品进(销)库存管理、居民身份验证、免税额度计核等功能;同时,商品入库前需按要求向海关登记传输电子数据,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核查、风险可管控,让每一件零关税商品都有清晰的监管轨迹。
(三)规范购物流程,保障政策精准惠及合格主体
针对岛内居民购物环节,《办法》明确了购物资质、流程和相关要求,确保零关税商品不流入违规渠道:
1. 购物资质验证:岛内居民购买商品时,需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海南省身份证、居住证、社保卡或境外人员居留许可),接受人证一致性验核,商店需确认购买人符合资质后再销售,从源头防范违规代购、转借资质等行为,杜绝零关税商品转卖盈利、再次销售;
2. 交易数据管控:商店需实时向海关传输符合规定格式的交易记录、人证信息验核结果、支付信息等电子数据,且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海关可通过数据核查,实时掌握商品销售流向和居民购物情况;
3. 购物额度与限制:根据配套政策,当前岛内居民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为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买次数。
4. 退换货管理:《办法》专门明确了退换货流程,岛内居民购买零关税商品后退货的,商店需按海关要求办理入库手续,确保退货商品重新纳入海关监管;需要换货的,商店需确保退回商品与更换商品的品名、货号、规格型号等一致,避免通过换货规避监管、替换商品品类等行为。
(四)明确法律责任,强化监管震慑力
为防范各类违规风险,《办法》第十三条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依据:个人、单位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海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免税商店及免税品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可视情节依法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没收涉案商品及违法所得、暂停营业、撤销免税经营资质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既针对岛内居民冒用身份、超额度购物、代购倒卖商品等行为,也针对经营单位未经批准经营、未专区专柜销售、超清单超范围销售、不联网核验、瞒报数据、违规退换货等行为,形成全方位的监管震慑,保障政策规范有序实施。
三、政策意义:红利直达民生,助力自贸港高质量发展
海关总署2026年第18号公告及配套《办法》的出台,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政策体系的重要补充。
从民生层面看,政策直接降低岛内居民日常消费成本,202项高频快消品免征进口环节税费和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后,预计商品价格将比市场同类进口商品低,有效减轻居民生活负担,让岛内居民真正享受到自贸港建设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从自贸港建设层面看,该政策填补了岛内居民零关税消费监管的空白,完善了零关税政策体系,标志着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从服务产业发展向服务民生消费延伸,进一步丰富了自贸港政策内涵。
从市场层面看,政策将带动零关税免税商店布局优化,吸引具备资质的经营主体参与,激活岛内消费市场活力;同时,清单商品的动态调整的机制,将推动经营主体精准对接居民需求,倒逼进口商品供应链优化,进一步提升岛内消费市场的竞争力。
四、温馨提示:岛内居民享惠注意要点
为帮助岛内居民顺利享受零关税红利,结合《办法》及配套政策,梳理以下核心注意事项,规避违规风险:
1. 确认自身资质:务必持有有效身份证件,无有效证件将无法享受免税购物权益;
2. 牢记额度限制:每人每年免税购物额度为1万元,不限购买次数,超出额度部分将按规定征税;
3. 选择正规渠道:仅能在经海关批准、备案的零关税免税商店购买,切勿通过代购、私下交易等违规渠道购买;
4. 配合监管要求:购物时主动出示身份证件,配合商店完成人证验核;退换货时按商店规定办理,确保流程合规;
5. 关注清单更新:留意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发布的商品清单调整信息,及时了解新增、调整的零关税商品,更好享受政策红利。
综上,随着海关总署2026年第18号公告及配套《办法》的落地实施,海南自贸港的民生红利将持续释放,岛内居民的日常生活将更加便捷、实惠,同时也将为自贸港建设注入新的民生动力,推动自贸港建设稳步前行。
本文作者: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 海关与财税团队 谢婷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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