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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本号推送了一篇题为《检察院回复申诉人“无人不冤有情皆孽”透露出法治的尴尬》的小文,结果在朋友圈有网友感叹“这样的回复有人味、有温度,体现了人文关怀”。
尊重不同的声音,但不敢苟同这样的观点。本人认为,这种声音不是对不当回复的辩护,而是对长期存在的“冰冷文体”的一次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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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诉人吴继先而言,这句佛经式的回应无异于伤口撒盐。这位曾担任刑警大队长的62岁老人,因受贿罪入狱十年,出狱后又持续申诉十七年,始终坚称自己清白。当他的申诉材料经最高检转至江苏省检察院后,等来的不是法律文书所要求的释法说理,而是一条劝他“往事何必常回味”的信息。这种将武侠小说中概括命运无常的文学表达,直接挪用至司法申诉回复的场景中,客观上以“文学鸡汤”替代了法定的程序性答复,确实令人费解。
然而,那些认为这条回复“有温度”“体现了人文关怀”的声音同样真实。这种感受源自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大量官方回复长期以冰冷、刻板、套话连篇的面目示人。“正在处理中”“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等回复话语,往往让当事人等来的不是实质回应,而是某种程度的程序空转。当一个群体长期被冷冰冰的官样文书所包围,任何带有人情味的文字,哪怕是与职能严重错位的文字,都可能被误读为“温度”。这正是悲剧所在:公众对“温度”的渴望已经强烈到不惜用错位的表达来填补空白。
真正的温度,不在于跨越职能边界的文学抒情和哲学思辨,而在于专业、审慎且能给出实质性回应的司法态度。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办案、纠正违法、平反冤错,其文书理应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将复杂的法律问题用当事人能够理解的语言阐释清楚。将法律问题推向文学,用“心灵鸡汤”替代司法专业判断,不仅无法化解矛盾,反而进一步撕裂了本已脆弱的司法公信力。
检察院回复的温度,应该建立在法律文书的基本规范之上。只有建立在专业基础上的沟通,才有可能抵达真正的温度,而不是在错位的共情中各说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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