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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2019年4月,美国破产学会发布《美国个人破产改革报告》(Final Report of the ABI Commission on Consumer Bankruptcy)。该报告以美国现行个人破产制度的构造及实践状况为研究对象,对于个人破产制度中各界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从专业角度做了评析和回应,并从学术角度提出了改革建议,代表着美国破产法学界、实务界对于当前个人破产实践的整体判断和改革共识。
该报告客观评估了现行个人破产制度在2005年改革以来的成败得失,理性评估个人破产制度在效率、公平与可及性方面的挑战。该报告以“优化个人破产制度以实现诚实债务人的新生(fresh start)”为核心主题,具体包括促进债务人新生、提高债权人的确定性和降低成本、提高个人破产程序的效率、确保个人债务重整程序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所用以及个人破产相关系统性问题。建议通过法律与程序改革,使个人破产更加公正、经济、有效,尤其是对中低收入群体更加友好。本书即系该报告的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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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导言
本书翻译由陈夏红、温紫欣共同完成。其中,陈夏红完成本书第1~3章及序言、致谢、附件等内容的翻译;温紫欣完成第4~5章的初译。在定稿之前,陈夏红对全书做了统一审校。
为确保全书名词和术语的基本统一,在翻译过程中,译者团队特别编订了一份《英汉术语对照表》。
对于原文中出现的一些专有名词或者特定术语,以及部分可能会有争议的翻译,译者团队在首次出现时都括注原文予以标注。
对于国内已有翻译并确定对应中文术语的人名、地名、书名,本书尽量遵从既有译法。对于部分既有译法可能存在误解或者错讹的,本书以译者团队理解为准,尽可能多方参考并采取新的译法。
在破产法中,有一些常用简略表达,在美国法语境下尽人皆知,但要直译成中文会显得有些莫名其妙。比如“Chapter 7”, 在美国法中指“第7章清算程序”,直接翻译成“第7章”则有点突兀。在这种情况下,译者会适当采取增词翻译的方法,将之翻译成“第7章程序”。与此类似的还有“Chapter 11” “Chapter 13”等,恕不一一。
报告原文脚注系整章连续编码方式,基于中文编排习惯及读者阅读方便,在中译本中变为每页重新编码。在翻译过程中,原文中“前注”(supra)均已替换为原始脚注,并根据援引“前注”的最新页码,更新页码信息;原文中“同上”(Ibid)一仍其旧。
对于报告原文脚注所列参引文献,为便于读者进一步检索,均未翻译。对于原文脚注文献信息后括注的解释,除“最后访问时间”等简单信息外,都做了翻译。
考虑到译旧如旧的原则,原文中所有网络链接都未逐一核查并更新“最后访问时间”。唯一例外是有个脚注,根据作者贝莉莎·庞(Belisa Pang)的意愿,加上了“工作报告”论文的发表版信息。
美国法中的“section”,原则上直译为“条”;(a)(b)(c)等,如果是特指即翻译成“款”。其他细致分类,考虑到中文读者的阅读习惯,都直译为“第X条”,不再硬行细分和翻译。
在一定程度上,翻译比写作更难。翻译既考验译者的外语水平和专业积淀,也考验译者的中文水平。同时兼备“信、达、雅”标准的译文,几乎是西学东渐过程中的“不可能三角”。这么说并不是译者团队推卸责任,更多的是对于可能出现的错讹提前恭请读者谅解和不吝赐教。
承蒙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大力支持,将本书出版纳入“2024年第三批科研创新项目资助名单”(批准号:24KYHQ0052)。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在出版过程中提供的各种支持。
陈夏红
2025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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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第三编辑部
设计排版:信息中心
校对审核:第三编辑部
审批签发: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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