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本信息转自:远安人社
原标题:
划重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身故后可领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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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谁能领?
A
正在领城乡居民养老金或正在缴费的人员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可申领。
Q
领多少?
A
1.正在领养老金的人员:其继承人除领取其个人账户剩余储存额外,还可以领取丧葬费(标准按死亡当月享受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
例如:张某,1961年12月出生,缴费15年,个人账户存储额共计7500元,2022年1月开始领取养老金,2025年11月死亡,个人账户养老金发放47个月,共2535元,剩余个人账户养老金4965元退还继承人,另发放丧葬费2100元(缴费15年的基础养老金为210元)。
2.正在缴费的人员:其继承人可领取其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并根据缴费年限领取200-1000元的丧葬费(连续缴费1-5年,200元;连续缴费6-10年,400元;连续缴费11-14年,600元;连续缴费15年[含15年]以上,1000元)。
例如:王某,1968年1月出生,缴费15年,个人缴费金额共计3400元,2026年2月死亡,个人账户全部存储额4638元(个人缴费+利息+政府补贴)退还继承人,另发放丧葬费1000元。
Q
什么时候办?
A
去世后30天内办理注销。
Q
去哪办?
A
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党群服务中心、县政务大厅、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均可。
Q
带什么?
A
逝者身份证和社保卡、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
Q
咨询电话
A
远安县社保中心:0717-3776135
鸣凤镇党群服务中心:0717-3817180
花林寺镇党群服务中心:0717-3895523
旧县镇党群服务中心:0717-3780116
洋坪镇党群服务中心:0717-3777399
河口乡党群服务中心:0717-3671038
茅坪场镇党群服务中心:0717-3881038
嫘祖镇党群服务中心:0717-3772020
排版/审核:远安坤哥
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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