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打电话反映了两三年,没用;媒体介入报道一次,问题立马解决。
据报道:省里早已出台文件规定,机动车进入住宅小区时长不超过一小时,免收停车费。但当地一小区,始终执行半小时免费停车标准。业主打了两三年电话,向相关部门投诉反馈,得到的回复均是“收费合规”“符合标准”。
记者介入采访后,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解释称,该小区停车场分为商业配套停车场和住宅专用停车场,两类停车场执行不同收费管理标准,业主如果将车停在了商业配套停车场,也就无法享受免费一小时的停车待遇。
但“耳光”,来得非常响亮。实际上,业主压根就没混淆两个停车场。该小区商业与住宅停车场,都是执行半小时免费停车标准。于是,“核实清楚全部情况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即表态,将第一时间启动转办督办工作……”目前,涉事小区物业已完成整改。
困扰市民多年的问题虽已解决,但监管部门之前的长期失职,非常“扎眼”,背后的深层问题亟待厘清,不能稀里糊涂地“翻篇”。
在“记者手记”部分,媒体直言不讳地指出——
监管部门只采信物业单方面说辞,未实地核查、未对接群众核实,草率给出合规定论,让老百姓的合理维权诉求长期被漠视、被搁置。
应看到,业主和物业产生纠纷,物业作为直接利益相关方,它的说辞天然会偏向自己。监管部门只听信单方说辞,不去进行实地核查调查,很容易被带进“坑”里。这么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要说涉事部门及其公职人员不懂,恐怕非常不合乎逻辑和现实。
那么,其失职行为就非常耐人寻味了。“只采信物业单方面说辞”背后,究竟是单纯的不作为,还是有其他特殊内情,不免让人生出疑窦与想象。大众很可能会认为,监管和监管对象存在利益关联,由此导致监管失去了中立性。对于上级监管部门来说,就此进行调查,恐怕不是没有必要。若存在违规情形,当依法依规问责。
即便查实只是单纯的不作为,后续问责工作同样不能缺失,有必要好好“管管”。毕竟,涉事部门的失职,不是一天两天,而是以“年”为单位——如此长的时间跨度里,没有一次认真对待市民投诉,没有一次尽职履责,性质上很难说“轻”。从后果来看,监管失职不光“纵恶”“助恶”,让业主权益长期被侵犯,还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削减了大众对法治的信仰。
涉事市民的投诉,究竟是哪些人处理,哪些人不作为,还当一一查清、严肃追究,甚至公开通报。一个同样简单的道理是:若失职没有代价,若问责没有痛感,那么,有些公职人员不会长记性,权力就可能继续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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