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5)苏0681执4988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陈健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陈健,男,1972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启东市汇龙镇正诗村四十七组35号。
未履行标的额:101207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经分配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83117110;0513-68183917。
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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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六年五月八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16) 苏0681执786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刘龙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刘龙,男,1987年1月17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惠萍镇大兴镇村八组98号。
未履行标的额39036.24元,执行费486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635432。
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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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六年五月八日
启东市人民法院
悬 赏 公 告
本院在执行(2024) 苏0681执3229号一案中,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人的申请,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依法悬赏征集被执行人刘龙的财产线索。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被执行人:彭永存,男,1974年5月29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永兴村十组91号。
未履行标的额65484元,执行费794元。
凡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金额为经分配后申请执行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两人以上举报者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资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同时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举报电话:0513-68635432。
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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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六年五月八日
▌来源:执行局
▌责编:曹冰燕
▌校对:胡丹
▌终审:陈杰 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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