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娱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责令关闭化州市百福歌舞厅娱乐活动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令关闭事由
经调查核实,化州市百福歌舞厅娱乐活动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情节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依法应当予以取缔。
二、处理决定
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化州市百福歌舞厅娱乐活动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立即关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州市百福歌舞厅娱乐活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关闭营业场所。
2.注销登记手续:该公司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全部关闭手续。
3.妥善处置后续事宜:公司应依法妥善处理从业人员劳动关系、消费者权益保障、资产清算等后续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关停。
三、权利告知
化州市百福歌舞厅娱乐活动有限公司如对本公告内容存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化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公告决定不停止执行。
四、执行要求
逾期未履行关闭义务的,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追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五、公告送达
本公告通过化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化州市主流媒体及经营场所周边显著位置张贴等方式同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化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5月18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