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期引发关注的“七旬夫妇离婚案”,情节和带给人的感觉实在太过离奇。忍不住唠叨一二。
说的是一桩涉案金额近亿元(具体诉请分割财产为9870万元,但庭审中互曝资产远超此数)的离婚官司,因双方无法说明巨额财产合法来源,已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及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也就是说,两位主人公不仅通过诉讼达成离婚的心愿未遂,而且双双都面临司法查办并最终可能身陷囹圄的境地。
这真称得上是一次夫妻联手“自我举报”的意外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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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岁的丈夫王某,长期在铁路系统及国企工作,2016年从国电集团以副厅级身份退休;70岁的妻子张某,原为徐州某局民警,后调至上海工作,据称长期未实际在岗,目前已退休。两人于1976年结婚,2007年协议离婚,但当时未实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2年,王某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名下14处不动产及资金等,初始诉请标的约9870万元(此前在徐州起诉时标的曾达1.4亿元)。庭审中,双方为争夺财产互相揭发对方隐匿资产。
王某指控张某收取煤炭代理费3000余万元、公司退赃/退股款数千万元、同事还款1000万元等。
张某指控王某在北京、郑州有多处房产,持有汇丰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基金及巨额银行流水(两年流水超3000万元)等。
光这些数目,哪是一般夫妻和家庭可以问津把持。
夫妇二人揭发对方头头是道,提供证据相当充分有力。但经法院审查认为,两人作为国企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明显与合法收入不符,且均无法做出合理解释。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认定本案涉嫌犯罪,裁定驳回起诉,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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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国家能源集团纪检监察组已介入调查。法院的移送裁定表明,公职人员及国企干部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即便在退休后或通过离婚形式试图切割,仍面临终身追责的法律风险 。
该案件真实反映了司法系统对公职人员财产监管的严肃性,任何试图通过民事离婚程序“洗白”或分割不明来源资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格审查。
结合本案离奇之处,我想着重提出两个疑问:
一是这么多年当事官员的个人财产申报全都走过场了吗?
作为防止官员贪腐的根本性制度保障,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先后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重要党内法规。规定强调,申报的财产范围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和债务,申报的对象范围包括领导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以及与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王某作为国企副厅级官员,理应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申报规定,包括本人和妻子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和债务,都应如实申报。
然而直到王某退休多年后与妻子打起离婚官司并展开“财产争夺战”,居然双方都能清晰盘点财产数目但却无法说清其来源,于是乎使得案件性质发生改变,由离婚纠纷转化为涉嫌犯罪。
这足可说明,要么王某所在单位对落实相关申报制度抓得不严不实,甚至长期流于形式、走了过场,导致问题始终被掩盖;要么王某隐瞒实情欺骗组织,搞虚假申报,一直靠糊弄过关。
而这两方面都堪称毒疾顽症,都得猛药施治。
二是为打离婚官司不惜曝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当事官员到底“”还是“张狂”?
弱智
涉事夫妇能够爬到相当的地位并坐拥巨额财产,说明都很有几分头脑和手腕。却不料到头来把事情做得这般绝,下场竟也这么糟。
作为俩公职人员,一辈子合法工资加起来才多大个数目,怎么离婚分割财产竟一下子冒出个“小目标”?这明显属于不合理范畴且双方又都无法说清合法来源,却偏要把离婚官司打得轰轰烈烈,以致落个婚未离成,双双还被移送查办的下场。
其实这正是二人早已亲手为自己种下的“劫数”,是他们无法绕过的必然结果。
因为,贪婪催人膨胀,侥幸促人疯狂。过去暗中的贪婪勾当岂能轻易抹去,逾七旬的年龄,如果亿元财产的确来路不正,势必成为压在身心上沉甸甸的石头,让自己心神紊乱,难有宁日。
如此更会让当事人变本加厉行为扭曲。担心失去,便以挑起官司力相争夺。以为垂垂老矣法律会网开一面,便我行我素无所忌惮。
所以他们并非弱智,实则过于无耻而张狂。
殊不知,到头来终究弄巧成拙,一下子全栽了。
虽然只是带有偶然和喜剧色彩的个案,
但也值得打心里欢呼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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