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签字,这份工作你就别干了。”面对曾历任这家村镇银行业务发展部总经理、分管信贷的副行长谢某下的最后通牒,时任原双辽吉银村镇银行个贷部总经理岳某,最终在多份违规放贷材料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一签,也让他深陷一场持续三年、涉案13人、造成7.8亿元坏账的违法放贷大案。
2026年6月,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违法放贷案,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岳某等5名员工“受领导胁迫”的上诉理由,13名涉案银行人员全部被定罪量刑。一审法院判决认定,涉案13名银行职员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主犯谢某因存在漏罪被合并判处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其余12人均适用缓刑。案件宣判后,5名涉案人员以受领导胁迫为由上诉,二审法院驳回全部改判诉求,维持原判,仅调整涉案查封资产处置方案。
来源|新浪财经、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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