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令人心痛的消息牵动全网:四川29岁青年党鑫蕊,本来准备休年假去云南旅行,得知广西遭遇强降雨特大洪灾,山区村民缺物资,他取消旅游,自发奔赴灾区一线。7月14日在泥泞湿滑的山路上负重徒步给山民送物资,因劳累过度引发心力衰竭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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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年丧子,悲痛欲绝。党鑫蕊不求名利、不计报酬,千里驰援、逆行救灾,用最朴素的善意诠释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家国情怀。然而,感人的事迹背后,却暴露出现阶段志愿者身故抚恤、家属兜底保障的制度短板与漏洞。
目前,全国实名注册志愿者总数已近3亿人。志愿服务早已成为社会公益、应急救灾、基层帮扶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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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普通人自愿无偿付出时间、体力甚至生命,支撑起社会温情与公共应急体系。但长期以来,志愿者群体处于“奉献无边界、保障有空白”的处境。完善志愿者身故抚恤体系,既是对逝者的告慰、对家属的抚恤,更是守护近3亿志愿者善意、维系社会公益生态的制度底线。
从现行法律体系来看,志愿者抚恤存在不足。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志愿组织有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险的法定义务,但市面上绝大多数常规志愿保险,仅覆盖意外受伤、意外身故,不包含高强度劳作、劳累诱发疾病身故的赔付责任。大量民间自发救援、临时志愿队伍甚至未落实投保,一旦发生猝死、过劳离世,家属维权艰难、索赔无据。
更让人痛心的是身份保障的巨大落差。
企业职工在岗突发疾病48小时内身故,可依法认定工亡、获得法定高额赔偿。近日,66岁保洁员在岗突发心梗离世,法院判决物业赔付116万余元,就是最典型的司法兜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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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观志愿者:无偿服务、无劳动关系、无薪资报酬,流汗最多、风险最高、保障最弱。
党鑫蕊奔赴洪灾灾区给山民送物资,属于公益志愿行为,既无法认定工伤,也不符合见义勇为、烈士评定的硬性标准。最终家属只能依靠基础保险理赔、主办方人道补助、民政临时救助零星兜底,没有统一、足额、长效的官方抚恤制度,保障力度与牺牲付出严重不匹配。
好人应该有好报,不能让奉献者流血又流泪。
构建完善、统一的志愿者身故抚恤体系,已刻不容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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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落实专项保险全覆盖+绿色通道理赔。
所有应急救灾、高强度户外、物资转运类志愿项目,必须强制投保高保额专项险,新增“过劳诱发疾病身故”赔付条款。开通公益牺牲快速理赔通道,简化证明材料、压缩审核时限。对未依规投保、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招募组织,依法追责、承担民事赔偿。
第二,明确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人道补偿。
严格遵循“谁招募、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对高强度、高负荷的救灾志愿任务,组织方未合理排班、未强制休息、未做健康提醒,对志愿者过劳身故存在过错的,必须依法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无过错也应基于公平原则,给予足额人道主义帮扶,不让家属独自承受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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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建立政府专项抚恤与长效兜底机制。
各地文明办、团委应设立优秀志愿者身故专项抚慰金,统一抚恤标准、分级落实待遇。对牺牲志愿者的年迈父母、未成年子女,纳入长期帮扶体系,在低保兜底、医疗减免、就学优待、生活补助上给予政策倾斜,把一次性救助变为长期性、稳定性保障。
第四,完善荣誉褒扬与社会优待体系。
对在应急救灾、公共服务中牺牲的志愿者,追授荣誉称号、宣传先进事迹。同时对英烈志愿者家属,在就业、考编、评优等方面给予适度政策倾斜,让善意被尊重、奉献被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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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不求回报,但社会不能无动于衷。
党鑫蕊用年轻生命诠释了普通人的大爱,也为整个志愿服务保障体系敲响警钟。唯有补齐制度短板、打通保险、补偿、抚恤、优待全链条,才能真正实现善意不被辜负、牺牲必有回响,让每一位奉献者身后有尊严、家属有依靠,让更多人敢于行善、安心行善,让社会善意生生不息、温暖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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