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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被不拴绳的狗咬伤,想拿到赔偿还要靠调解,难怪不文明养犬现象屡禁不止。
深圳坪山的刘先生就遇上了这种糟心事。
狗是某科创园区保安养的,没拴绳也没关在笼子里,突然就冲出咬伤路过门口的刘先生的小腿。
被咬之后,刘先生注射了狂犬疫苗针,还要请假误工,平白无故多了不少损失。
更让他气愤的是,狗主人竟然不认账,还觉得自己很冤,声称他家狗平时不咬人,只能算刘先生自己太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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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因为赔偿吵得不可开交。
最终,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狗主人愿意赔偿1750元,双方达成和解,伤者放弃追究犬主法律责任,这事才算画上句号。
然而,对于该结果,不少网友都不认同。
有人说,好歹拿到赔偿算是万幸,可仔细琢磨整件事,越想越不是滋味。
各地的养犬条例、民法典、治安管理相关规定里,都明确遛狗不拴绳伤人,狗主要承担全部责任。
可为什么现实生活中,赔偿会这么难?
官方介入调解的初衷,是不想伤者陷入漫长繁琐的诉讼程序,这当然是好心。
可为什么不在诉讼之前就把它解决?
按照法规,狗咬人最高可以执行10天拘留、1000元罚款。
要想顶格处罚,很重要的一个条件,就是狗主“拒不改正”,那问题就来了:
不认账、不赔钱,算不算拒不改正,应不应该加重处罚?
况且,赔偿伤者损失和接受处罚,从法律上是截然不同的两码事。按理说,两者并不能互相抵消。
但现实中,经常会看到,好像只要双方“达成和解”,相关的行政处罚就可以省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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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调解员介入后对双方进行了劝解,如果说仅仅劝解狗主承担责任,这本无可厚非。
然而,还要劝导伤者“不要一直揪着矛盾不放”,就有些不太妥当。
刘先生维权的原因,难道不是狗主蛮横不认账引起,怎么反倒成了“较真”呢?
能理解调解员想尽快解决问题的心态,但伤者并没有做错任何事,矛盾也不是他造成的,还要其继续退让说不过去。
说实话,这1750元的补偿,也就刚刚能覆盖刘先生的损失。
也就是说,他遭受了一场无妄之灾,实际并没有得到什么赔偿,这真的合理吗。
而且,拿到这1750元的补偿,前提条件还必须放弃追究狗主的法律责任。
这难免让伤者感到憋屈。
时间久了,也会让养犬群体摸透了底线,就算狗咬人,最坏也就是赔钱,风险成本太低。
抱着这种侥幸心理,自然也就懒得去遵守牵绳、清理狗粪这些规矩。
这也是无数居民长期吐槽的痛点。
法规一条接着一条出台,看着越来越完善,可真正落地的力度远远跟不上。
条文若只是写在文件里,遇到实际纠纷就“隐身”,规则如果只是摆设,还有什么威慑可言?
如果换个处理办法,让狗主在赔钱和拘留之间做选择,他会选哪一个?
调解本身是好事,但不一定适合用在涉犬纠纷,更不能变成免除行政处罚的绿色通道。
这对受害者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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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普通人都不懂维权流程,本来就担忧诉讼会牵扯精力。
如今看到这样一个结果,明明自己没有任何过错,却不得不放下底线去协商,甚至为了顺利拿到赔偿,还要做出让步。
这让大家会怎么想?难道只能忍下去。这样的管理模式,能管得住日益嚣张的养犬群体吗?
城市文明养犬,不能只停留在宣传劝导。光靠呼吁犬主们自觉,永远是治标不治本。
想要管住乱象,就得把违规代价提上来。
民事赔偿不能少,行政处罚同样不能省略。规则的力量,在于能不能真正执行到位。
只有让漠视规则的人付出实打实的代价,规矩才能被重视,人们的安全感才能得到保障。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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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2026.7.29 8:25)狗未拴绳咬伤路人 坪山调解员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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