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世贸组织(WTO)公布了我国诉土耳其电动汽车和其他车辆限制措施世贸争端案(案件编号:DS629)专家组报告。
此次专家组有两项主要裁定:
其一,针对中国电动汽车及部分混合动力汽车,土耳其征收的附加关税不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
其二,专家组同时认定,土耳其的进口许可证制度也不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规定。
专家组支持中方主张,裁定土方涉案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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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结果,是我们早就预料之中的事。
只因为,土耳其对我国电动汽车和其他车辆所采取的限制措施,不仅带有鲜明的歧视性、自私性,而且还在公然触碰和挑战世界贸易规则和制度。
也就是说,土耳其所犯的错误太露骨和直接。它不败诉,谁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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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以来,土耳其方对中国出口的电动汽车、混动汽车等车辆,
2023 年以来,土耳其针对我国出口的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确实实施了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先后采取附加关税、进口许可证等限制措施,政策经历了从“高关税壁垒”到“严苛准入许可”,再到“有条件豁免”的演变过程。
2023年3月,土耳其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额外征收40% 的附加关税,使得总关税税率提升至50%。
这一措施专门针对我国产电动车,而其他国家进口车辆的关税仍维持在 10% 左右。
土耳其的解释是,旨在平衡贸易逆差并保护本土产业。
这解释,太不能叫我们接受!
只因为土耳其无视其他贸易伙伴,只针对和敌视我们中国。
两国做生意,理应本着平等相待、互惠互利的原则和基础,还应一视同仁,而不能厚此薄彼。而土耳其的这一做法,明显带有歧视性和不公平。我们肯定不会接受的。
我国毫不犹豫地提出抗议,亮明态度。可土耳其政府呢,不仅置若罔闻,反而越发变本加厉起来。
2023年11月底,土耳其工业和技术部推出新政,要求非欧盟自贸协定国家的新能源汽车必须获得进口许可文件方可进入市场。
为此,土耳其设置了极高的获取该许可的门槛,包括以下三点:
在土耳其7个地理区域建立至少20个经认证的售后维保中心;
为每个品牌建立土耳其语呼叫中心,且至少拥有40名员工;
设立授权代表并提交电池系统监控承诺。
土耳其出台严苛好极高的许可政策,意图很明显,就是迫使包括我国车企在内的一干非欧盟企业必须得在土耳其投资建厂;完善产业链和售后服务,与当地进行深度绑定;加强对外国企业的管控。
土耳其的意图是想适度地阻止我国车辆的输入。殊不知,这点,对我国车企倒没什么大碍。毕竟,只要所属国政策适合,我国车企还是很想在当地投资设厂、扩大规模的。
本着和气生财、大事化小的原则,我国强忍火气,主动提出磋商。
2024年10月8日,我国就土耳其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电动汽车及其他特定类型车辆采取的下列措施,请求与土耳其进行磋商:
第一,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
第二,进口来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及其他特定类型车辆须持有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制度);
第三,对从中国进口的其他类型车辆征收额外关税,但对于根据土耳其投资激励计划持有投资激励证书的进口车辆,则免征此类关税(投资证书豁免)。
我国善意地提醒土耳其,上述被诉措施似乎不符合《1994年关贸总协定》中相关条款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的相关规定。
谁知,土耳其依旧是视若无睹,依旧是自高自大,自以为我国要想顺利进入土耳其,就必须低头弯腰,别拿什么规定政策当尚方宝剑。
为了进一步威慑我国,让我国服软顺从,土耳其又勒紧了捆缚在我们脖子上的绳子。
2024年6月,土耳其将附加关税扩大至所有中国进口汽车及配件,并设定了最低计税价格标准。
这……这也欺人太甚了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
忍无可忍之际,我国才一纸诉状将土耳其告到世贸组织。
我国很明白,一旦对簿公堂,势必会伤了双方的和气,极大可能性地会得罪土耳其政府,对下一步双方的经贸合作也或有影响。
但是,我国若不这样做,太觉得憋屈郁闷了,太感受到歧视排挤了。毕竟,这一切皆是因为土耳其不遵规守矩和大搞歧视性在先。
是以感情为先,还是以规矩为首,我国政府心里非常有数。
我国和土耳其都身为世贸组织成员国,双方的经贸合作肯定,也必须得严格遵守和按照世贸组织早已制定好的条款和规定,如要求成员方平等对待所有贸易伙伴及国内外产品/服务的非歧视原则;要求成员方公布贸易政策法规,并通知WTO相关机构,确保贸易环境的可预测性的透明度原则:禁止倾销和补贴等扭曲市场竞争的行为,并通过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进行纠正的公平贸易原则等。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再说来,我国已经先礼后兵了,可土耳其呢,始终不配合,且自高自大得很!
既然土耳其如此无礼傲慢,那么,我国能做的,也必须做的,就是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世贸组织给成员国规定好了各国应该遵守和执行的政策法规,各国只需严格执行就行了,怕的是有个别国家,如土耳其了,打着“国家安全”等的幌子,处心积虑地制定了一套套自私自利但有悖于世贸组织政策的“土制度”。
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说实在的,谁都想能让自己利益最大化。但这个是有前提的,那就是不得违背国际贸易法规和制度。
既然土耳其如此不诚心实意做生意,那么,我国只能诉至公堂了。
土耳其到底需不需要我国,它心里非常清楚:一旦离开了我国的技术支持,那么,带给它的后果是什么,可想而知!
随着充电基础设施持续扩张以及土耳其国产汽车Togg上市,土耳其市场对电动及混合动力汽车的需求快速增长。根据土耳其统计局(TÜİK)数据,截至2026年4月,土耳其登记注册的电动汽车数量同比增长84.7%,达到42.38万辆;全国汽车总量则达到1769.71万辆。
市场需求量如此之大、之快,肯定要有相关的技术、厂家、售后等为之配套服务。
在电动汽车领域,除了我们中国,还有哪个国家能应对得日趋激增的市场需求呢?
这是土耳其的当务之急。他心里很清楚。
土耳其一方面很想借助我国车企来发展和壮大本地汽车行业,提高经济水平;另一方面又担心我国电动车去的迅猛,它有点招架不住;第三呢,就是被有些国家的污蔑抹黑给带偏了,担心我国会给其带去安全风险。
土耳其有疑虑,我们理解,可也不能放世贸组织规则于不顾吧?
不管和谁做生意,我国都始终不渝地表示:“中方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定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中方愿在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基础上,与各方不断提升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实现共同发展。”
这是我国的方针,是我国的底线,是我国的原则,更是我国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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